血汗瓦斯工每日工作12小時無加班特休 黑心老闆下場慘了

高市三民區一家瓦斯行全年無休,送瓦斯的羅姓師傅配合每天早上7點上班、晚上9點半下班,日薪僅1500元,雖月休8天,但1年多來從沒領過加班費、休過特休假,離職後怒向瓦斯行求償24萬元。高雄地院認爲,瓦斯行應依勞基法賠償羅男24萬元,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高市三民區一家瓦斯行全年無休,送瓦斯的羅姓師傅配合每天早上7點上班、晚上9點半下班,日薪僅1500元,雖月休8天,但1年多來從沒領過加班費、休過特休假,離職後怒向瓦斯行求償24萬元。高雄地院認爲,瓦斯行應依勞基法賠償羅男24萬元,可上訴。

羅男2018年5月到瓦斯行上班,2020年1月離職,每週三、六例休,但每日上班時間爲上午7點至晚間8點30分,扣除中午休息1個半小時,出勤總時數共有12小時,平均每天都要加班4小時。

羅男指控,上班1年多來從沒拿過加班費,連國定假日、特休假都沒休過,瓦斯行每日給他薪資1500元,上幾天賺幾天,平均每個月只領到3萬3000元。離職後羅男提告,要求瓦斯行補給他加班費、未休假獎金及勞保缺額。

瓦斯行老闆辯稱,爲全年無休行業,爲補足正職員工休假日人力缺口,需有臨時工代班,而羅男就是各瓦斯行間臨時工代班人,羅男平時就在數家瓦斯行間代班,跟瓦斯行不存在僱傭關係,就算遲到早退也不受懲戒處分。

瓦斯行高姓女會計也作證,羅男確實是瓦斯行正職員工,一週上班5天,休息2天,大部分固定都休星期三、六,沒有國定假日,沒有特別休假,每月薪資都是由她交付,但沒有製作員工出勤紀錄以及工資清冊。當時老闆只交代她,瓦斯師傅一天工資1500元,上幾天班就給多少錢。

法官認爲,羅男工作期間沒有領過加班費,國定假日和特別休假也沒有折算現金,依勞基法判瓦斯行應賠償24萬元,還要提繳3萬6000多元至羅男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