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總統禮遇 李登輝明年屆滿可領868萬元
總統府108年度預算已送至立法院排程審議,對於卸任總統及副總統共編列2千250萬8,000元,其中前總統李登輝禮遇經費編列868萬3,000元,前副總統吳敦義則編列514萬2,000元。殊值關注的是,李登輝擔任12年又4個月總統,這是他最後1年享有卸任總統禮遇。
根據總統府公開預算書中顯示,總統府108年度的預算編列9億7,948萬元,在卸任總統及副總統卸任禮遇方面,共編列2千250萬8,000元,其中,前總統李登輝和馬英九皆編列868萬3,000元,前副總統吳敦義則編列514萬2,000元。
預算書中指出,李登輝和馬英九的禮遇經費中,318萬3,000元爲卸任總統禮遇金,500萬元爲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和各項事務等費用,50萬元則爲保健醫療費用。
前副總統吳敦義的禮遇經費中,229萬2,000元爲卸任副總統禮遇金,250萬元爲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和各項事務等費用,35萬元則爲保健醫療費用35萬元。相較107年度,吳敦義的卸任禮遇減少43萬3,000元。
根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總統的禮遇期間與任職期間相同,未滿1年以1年計算,此項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實施。
李登輝1988年1月13日繼任總統,至2000年5月20日卸任,任期共12年又4個多月,因此總統卸任禮遇共可享13年,明年將是他最後1年領卸任總統禮遇。由於李登輝曾任3年7個多月的副總統,因此卸任總統禮遇期滿後,依法還可接受4年的卸任副總統禮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