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世文質問趙藤雄爲何翻供 趙︰送錢很痛苦 認罪早了結

高院更一審20日開庭,傳喚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左)、副總經理魏春雄到庭作證,讓他們與葉世文當庭對質。(郭吉銓攝)

營建署前署長葉世文(左)利用主導林口A7合宜宅機會,向遠雄索賄得手400萬元,遭判刑7年確定,他另被控在八德合宜宅收賄、新竹眷改案索賄及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郭吉銓攝)

前營建署署長葉世文收賄案,高院更一審昨傳喚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前副總經理魏春雄作證,葉世文激動質問趙爲何突然翻供認罪;趙說送錢是件痛苦的事,他不想浪費司法資源,纔在高院審結前翻供認罪,但談到新竹眷改案,葉何時向他索賄,他都跳針式回答「忘記了」。

合宜宅弊案,趙藤雄在高院宣判前認罪,合議庭考量他年逾70,長子還身罹重病,去年底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繳交國庫2億元;魏春雄也獲判1年10月、緩刑5年,須繳交國庫1億元,2人都已經繳錢免入監定讞。

雖然趙、魏本件官司已了,但卻因認罪導致葉世文在新竹眷改案中,一審被判無罪,但二審卻逆轉改判7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將此部分及八德合宜宅、財產來源不明罪撤銷發回,葉在林口合宜宅收賄400萬元部分,判刑7年定讞。

高院更一審昨進行證人詰問程序,從案發後一直落寞寡言的葉世文,竟主動搶着要發問,他精神抖擻、振振有詞,當庭質問魏春雄,爲何之前說新竹眷改案索賄時間是2013年,後來又改口稱是檢方起訴書所載的2011年。

魏春雄態度冷靜回答表示,葉在2011年署長任內,就新竹眷改案向遠雄索賄2200萬元,他之前在偵審期間是記錯時間,之後不管葉及其律師、法官如何追問,他一律含混帶過,氣得律師當庭嗆聲,魏有說謊之虞,要告發他僞證罪。

葉世文接着情緒激動地質問趙藤雄,爲何突然翻供認罪,他甚至覺得對方回答太小聲,還要求重講一遍,坐在證人席上的趙轉身對他表示,因爲送錢行賄是件痛苦的事,想要早點結束,不想再浪費司法資源才認罪。

趙、魏面對葉世文、律師及法官連番逼問一上午,關於新竹眷改案索賄時間點,他們都以跳針式回答「忘記了」或「記錯了」,採取消極方式應對,避免擦槍走火又惹上官司,庭訊後他們不願意領取證人費,匆忙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