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打擊空污 祭出最高檢舉獎金200萬

新北市環保局畫設空品維護區,維護周遭空氣品質。(新北市環保局提供/葉德正新北傳真)

全民打空污!空污事件影響民衆甚鉅,全靠政府稽查人員恐力有未逮。新北市府研擬推出「新北市檢舉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民衆檢舉經查證屬實,且裁處10萬元以上罰鍰者,每案最高可獲得罰鍰5%獎金,若檢舉人曾是或現任被檢舉者受僱者,比率得提高至10%,以最高罰鍰2000萬元爲例,獎金最高達200萬元。

城市發展快速,空品是民衆生活最關心的重點之一。現行空污案件多由稽查人員到場稽查,但環保機關人力不足,加上新北市幅員廣大,需靠民衆一起參與。

新北市府依照空污法授權,擬定檢舉獎勵辦法草案,提供罰鍰一定比例,鼓勵全民參與檢舉不法。環保局表示,固定污染源主要是指公私場所爲從事生產、製造或加工等作業設備,泛指爲工廠。

檢舉民衆檢舉時要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及聯絡方式,並提供確實違反空污法的行爲人、行爲事實、地點及時間等資訊,或可提供佐證違法行爲的照片、影片或其他證據資料,以利環保人員確認。

環保局表示,檢舉案件經環保局查證屬實,依空污法裁處10萬元以上罰鍰者,則可核發檢舉獎勵金,每一檢舉案件獎勵金核發比率不超過實收罰鍰金額5%,若檢舉人曾是或現任被檢舉者受僱者,則可提高到10%。

據空污法規定,公私場所違規者罰鍰2萬元到100萬元,但違反者爲工商廠、場,則可達10萬元以上至2000萬元以下罰鍰,也代表民衆若曾是被檢舉人受僱者或現任受僱者,最多可以獲得10%、200萬元的獎金。

該法也規定市府必須保密檢舉人的個人資料,必要時也得依職權或檢舉人申請明定檢舉人的人身安全保護規定,如請求警察機關協助保護檢舉人安全。

新北市環保局表示,全案目前仍在市府法規會審議,審覈過還要經市政會議通過報議會備查。據悉,最快年底前會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