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動保自治條例上路月餘 29起遛狗沒繫繩檢舉
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上月25日實施,規定民衆外出遛狗如果沒有繫繩子,將裁罰3000至1萬5000元,上路至今1個月,官方僅接獲29例民衆檢舉,尚未開出任何罰單。(示意圖/達志影像)
寵物暴衝咬人、擾亂交通的問題屢見不鮮,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上月25日實施,規定民衆外出遛狗如果沒有繫繩子,將裁罰3000至1萬5000元,該條例上路後,不少民衆都曾反映,河濱公園常有飼主未落實規定,甚至將照片放上網討論,不過1個月來,官方開罰數仍掛零。動保處表示,已接獲29例民衆檢舉,2例進入裁罰程序,未來將請各場域單位加強宣導。
爲避免寵物散步沒鏈繩引發公安意外,新北市訂定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規定飼主在路上遛狗時須系妥繩子,就算是在河濱公園也比照辦理,若是在寵物公園進行狗聚,也必須在安全圍籬內舉行,若在未經覈准場所擅自放任寵物奔跑也要開罰。
條例上路1個月以來,不少民衆化身遛狗小尖兵,在各大臉書羣組發文,檢舉民衆遛狗未系狗繩,邊滑手機的行爲,其中以河濱公園違規最多,不少人騎自行車行經河堤時都曾遇寵物衝出,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摔車。
雖然民衆多怨言,但據動保處統計,動保自治條例上路以來,僅有販售捕獸鋏山豬吊裁罰1件1.5萬元,遛狗未繫繩至今尚未有裁罰案件,僅有2件進入裁罰程序,其餘27件都在約談飼主瞭解,遭質疑是否執行效益不高。
動保處表示,推行自治條例前都有規畫河濱、道路、公園等場域的管制方式,基本上是民衆或場域管理單位向動保處提出違規證據後,進行裁處,先前也有要求各單位加強宣導,由於自治條例開罰是由動檢員負責,人力有限下,民衆檢舉資訊有時不是那麼完整,需要逐一檢視,但日後會通知場域單位加強宣導巡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