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毒駕男分期繳罰款 盼賣地瓜上大學
李男前往新北分署向書記官說明過去無力繳納罰鍰的原委,並辦理分期繳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呂健豪新北傳真)
新北市1名29歲李姓男子,前年因毒駕遭裁罰12萬,連同其他違規罰鍰、滯納汽機車燃料費、勞保費等,案件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後多次執行未果,去年李男車輛被發現停放路邊停車格,遭查封后,他也僅取回證件;直到今年3月他纔出面辦理分期繳納,並向書記官說明原委,如今也希望靠着賣烤地瓜考上大學,重新翻轉人生。
李男在2020年8月間,因吸毒後駕車,在北市東區被警方查獲,最後裁處12萬元罰鍰,他雖提起行政訴訟,但最後遭行政法院駁回。
另外,李男還有多項交通違規共計2萬500元罰鍰與多筆汽機車燃料費、逾期罰款、勞保費等滯納,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執行,總金額將近15萬元,不過新北分署2度扣押其銀行存款未果,3度到租屋處現場執行也都沒有遇到李男。
去年12月,新北分署接獲通報,發現李男車輛停放路邊停車格,書記官前往查封並將車輛拖回保管,沒想到隔日李男卻致電書記官,僅想取回證件,對於書記官多次詢問如何處理車輛及繳款都未予理會。
經過3個月後,李男終於在23日出面向書記官洽詢分期辦理,他表示自己17歲時父親因病無法工作,爲了負擔家計,不得已中斷學業,出社會工作只爲了賺錢養家,後來車輛被查封時又碰上祖母過世,支付將近20萬喪葬費後,幾乎花盡積蓄,無法處理欠繳款項並取回車輛。
不過他向書記官強調,自己目前靠販賣烤地瓜維生,同時在高中成人進修班就讀,畢業後打算繼續就讀大學進修班,希望能夠辦理分期繳納並取回車輛,書記官聽聞後,同意讓他先行繳納1萬元,剩餘款項以每期繳納5000元、分28期繳清,另外李男也支付2萬元移置及保管費將車輛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