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國三生割頸命案 監察委員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院。(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皮心瑀/臺北報導

新北市學校去年12月發生國三男學生在校遭同學刺殺身亡悲劇,涉持刀行兇的郭姓乾哥與惹起事端的林姓乾妹,被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裁定收容、羈押禁見,少年法庭今判決郭9年、林8年,全案可上訴。監察委員葉大華及蘇麗瓊指出,郭生轉學入該校前曾因他案進入少年觀護所,爲具有保護管束身分之曝險少年,相關權責機關是否掌握不足及「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後是否未檢討配套等缺失致生憾事,有深入瞭解必要,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指出,郭生重返校園前,權責機關及學校是否確切掌握郭生保護管束司法處遇情形?另郭生轉學後經常缺課、涉入幫派及有帶刀上學習慣,且有不穩定就學情形,又郭生與同案被告林生曾於前所學校涉及校園霸凌而轉校,該2生就學轉銜過程及學校適應情形爲何?相關權責機關是否掌握不足有釐明必要。

另外,監察委員也提到,108年大幅翻修之「少年事件處理法」,採取「行政輔導先行,司法爲後盾」方針,並將虞犯少年改稱爲曝險少年,特別強化各縣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扮演曝險少年個案管理與資源連結之角色,爲社會安全網之一環。然修法後權責機關是否掌握配套不足等問題,卻未積極檢討改進?行政院及司法院於事件發生後陸續召開策進與檢討會議,提出補救方案及進行修法,能否有效改善實務困境及預防悲劇發生?因此申請自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