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官詐領加班費 辯稱「事實上有工作」被起訴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民防組徐姓巡官詐領近3萬元加班費,被新北地檢署起訴詐欺罪。(資料照)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民防組徐姓巡官,趁去(2024)年1月8日自8月26日明知自己沒有加班執行督導業務與專案勤務,仍在出勤表上填寫不實簽到時間,甚至還填報不實督導報告,詐領加班費近3萬元,被新北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
檢方調查,徐姓巡官自1月8日起至8月26日,不實申報28筆加班費,金額都約莫1000元,其中兩筆加班費被否決而未得逞,統計共詐領2萬9966元。
雖然徐姓巡官坦承他並未如實填報督導表以及加班時間,但他辯稱事實上都有從事督導工作,但檢方調閱監視器、其行車出入土城警分局門禁時間,以及他的ETC、Line對話紀錄等,發現他申報超勤的時間根本沒有在轄區,因此不採信其說法。
檢方認爲,徐姓巡官雖然是公務員、但他用以詐取財物的行爲與其法令上職務無關,難以認定他詐領加班費是基於濫用職權或地位,因此依《刑法》普通詐欺罪起訴徐姓巡官。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