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強拆違建 2屋主須付85萬
新北市通過拆除違建收費自治條例,首波鎖定淡水、鶯歌等兩處有公安疑慮等違建,圖爲淡水英專路違建,隔間高達93房69衛,日前全數拆除,將向屋主收費。(工務局提供/李俊淇翻攝)
新北市7月通過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鎖定有公安疑慮等5類違建收費,9月份開始拆除淡水英專路、鶯歌中正二路的二處違建,前者爲隔間高達93間出租套房,後者爲羣聚吸毒,國慶連假前夕全數拆除完畢,預估總費用約85萬元,罰單近期將寄出,如果屋主不付款,將依法強制執行。
淡水違建 隔93房出租
工務局表示,議會7月通過《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8月發佈施行後,是六都中第二個實施違建拆除收費的直轄市,只要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環境衛生、竊占公有地等公告之5類20項違章建築類型,經拆除大隊強拆後,會向違建戶收取拆除費。
新北市拆除大隊表示,淡水英專路爲高密度套房違建,內部磚造隔間高達93房69衛,有嚴重公安疑慮,屋主得知要另行收費,也另行僱用工人同步拆除,因此,原本預計要30天的工期縮短至不到16天就完成,原估拆除費用約75萬元,經實算後則降爲56萬元。
鶯歌中正二路的鐵皮違建,被警方查獲毒犯羣聚吸食安非他命,歷時6.5個工作天,平均每天派遣吊車1輛、拆除工12名,原估拆除費用約44萬元,事後精算後爲29萬元。
鶯歌鐵皮違建 羣聚吸毒
拆除大隊說明,首波違建拆除強制收費案,原本預估費用約120萬元,但進場執行拆除後加派人力、機具,與屋主同步派工人配合,而大幅縮短工期,因此最後實際拆除費用降至85萬元。
拆除大隊呼籲,今年強制拆除違章建築物收費自治條例通過後,針對符合收費對象經強制拆除後將對違建行爲人收費,假如逾期未繳納,將依法移送行政執行署政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