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小巨蛋商業設施逾8成遭質疑 民代要求暫停BOT案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黃淑君質疑新北小巨蛋的建築量體的規畫商業設施高達8成,遠大於主副場館,體育局長洪玉玲,在招商文件中說明,附屬商業設施不能超過40%,高雄或其他縣市招商都是用這樣的模式在處理。(陳慰慈攝)

板橋第二運動場場館老舊,新北市體育局規畫透過BOT案,打造成可容納1萬人以上的運動休閒場館「新北小巨蛋」,招商金額150億元,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黃淑君質疑建築量體的規畫商業設施高達8成,遠大於主副場館,體育局長洪玉玲,在招商文件中說明,附屬商業設施不能超過40%,高雄或其他縣市招商都是用這樣的模式在處理。

黃淑君今在議會總質詢指出,新北小巨蛋的選址很爛,板二里面的私人土地被劃開,忽略基地的完整性,而原有地上物的拆遷與補償,包含板橋社福中心、戶政事務所等的搬遷安置也都沒規畫,且社區教室提供給地方居民免費使用竟只有30天。

黃淑君說,新北小巨蛋的商業設施面積佔設計總容積樓地板面積80.3%,遠大於主副場地的19.7%,這不是詐騙什麼是詐騙?另財務可行性評估都是不具可行性,但體育局卻說可行,所以出現不平等條約,前十年僅收3百萬,而且要營運超過20億纔會開始加收營運權利金,要求市長侯友宜懸崖勒馬,儘速暫停板橋小巨蛋的BOT案。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根據評估市府可回收25億元。

洪玉玲表示,主、副場館屬於競賽部分,在臺灣目前單純以運動競賽來說不可行是事實,要用附屬商業設施來補足營運。另所有的財務評估都經專業團隊評估,當然初營運10年還看不到營運績效,10年後會看實際營運狀況收取權利金。

洪玉玲說明,招商文件敘述很清楚,所有土地狀況,申請者要在一年內完成所以土地取得移轉給市府,地上物的所有權都是新北市政府,沒有拆遷補償問題,安置問題從啓動BOT後一直在處理。

洪玉玲說,我們可以用合作部分來處理,如果社區單獨使用是30天,事實上我們跟社區一起辦活動是不計算在30天內。侯友宜說,會好好規畫,希望不要損及民衆運動權益,會在招商過程中跟廠商好好說清楚。

洪玉玲補充,本案土地租金及營運權利金估增加歲入25億元,並設計加收權利金機制,固定權利金營運開始年起前10個會計年度每年繳交300萬元,營運權利金,營運進入第11年起,依當年實際營收按比例(以申請人投件時所填比例,不得低於5%計算);以及加收權利金,實際營收高於預估營收之120%時,超出部分依級距計收。

民進黨許昭興認爲,「新北小巨蛋」環境影響與可行性以及效應評估報告都沒有,招商金額150億元,營運50年,市府平均1年回收3億元,《財劃法》過了之後我們不能自己蓋嗎?

侯友宜說,市府已做好先前規畫纔會招商,且《財劃法》還沒過,大家最關心與在地融入纔是我們最在意的事。

民進黨議員山田摩衣表示,市府推動BOT,休閒空間商業化,會讓在地板橋人縮減運動空間,應事先跟居民做好溝通。侯友宜迴應,招商後一定會跟居民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