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財劃法修正中央可向地方要錢? 莊翠雲:要與主計總處溝通

財政部長莊翠雲(圖/吳靜君攝)

《財劃法》修正三讀通過,立委郭國文建議,中央可以要求地方上繳財源,並且財劃法本身就有法源。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還是要跟主計總處討論

《財劃法》33條規定,各上級政府爲適應特別需要,對財力較優之下級政府得取得協助金,不過目前之前中央從來沒有運用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