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隨機殺人背刺無辜騎士 兇手一審判死刑
新店隨機殺人案王姓兇嫌(綠衣者)罹患精神疾病,道歉並希望法官給他一個機會,臺北地院審結,依殺人罪判處死刑。(本報資料照片)
新店隨機殺人案王姓兇嫌,因吃飯問題與妻發生爭執,情緖失控背刺殺害無辜機車騎士。王男承認犯行,但稱自己有精神疾病,希望法官給他一個機會,死者家屬則淚求判死刑,臺北地院審結,26日依殺人罪判王男死刑,裭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王男去年3月13日晚間開車載妻,因吃飯問題與妻起爭執,進而情緒失控,見被害騎士停在他的車前面,竟拿刀下車,助跑從後狠捅被害人一刀,接着不顧騎士求救,轉頭開車離開,騎士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
王男落網時,第一時間就稱自己患思覺失調症,有無法控制的多重人格,檢方偵查後依殺人罪將他起訴,論告時痛批王男僅因情緒不穩就隨機殺人,手段殘暴,造成家屬莫大痛苦與傷害,是犯最嚴重的犯行。
死者家屬則當庭哭訴,痛失家人的傷痛迄今無法撫平,絕對不會原諒王男,請求法官判處死刑,另提起刑附帶民事求償1800萬元。
王男的律師辯護說,王男罹患間歇性暴怒障礙症等精神疾病,求學期間曾被編入資源班,殺人是反社會人格障礙症狀導致,依《兩公約》不能判死刑,建請至多判處無期徒刑。王男自己則表示懊悔,道歉並求法官給他一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