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期間買疫苗、快篩閃避政府採購法? 疾管署重申絕無不法
近日政治人物指涉,政府於新冠疫情期間採買疫苗及快篩過程,閃避「政府採購法」。疾管署嚴正表示,採購過程均符合法令規定。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2024總統大選選戰熱烈,新冠疫苗、快篩屢屢成爲攻防焦點。近日政治人物指涉,政府於新冠疫情期間採買疫苗及快篩過程,閃避「政府採購法」的審查與稽查。疾管署今嚴正表示,採購過程均符合法令規定,絕無不法或圖利情事,盼外界勿再扭曲事實、混淆視聽,散播不實訊息,攻擊政府防疫工作。
疾管署表示,2022年4月國內新冠疫情急速上升,國內家用抗原快篩試劑需求遽增,市場快篩試劑缺貨且價格昂貴,世界各國都是如此。指揮中心緊急徵用快篩試劑,推動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實名制,透過近5000家健保特約藥局及偏鄉衛生所,販售實名制家用抗原快篩試劑,讓有篩檢需求的族羣,可以購得每日所需的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數量,平抑市售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價格。
疾管署指出,當時,快篩販售爲價格爲100元,與各國相較並無偏高。另相關採購均以符合採購法規定,規範快篩試劑供應商須符合爲食藥署已覈准專案輸入許可、履約貨品保存效期達6個月以上,及可於2022年5月31日前履約等3要件。
同時考量新冠病毒快篩試劑產品效能對防疫影響甚鉅,食藥署要求此類產品專案輸入申請案,皆須檢附產品技術性報告,並對相關案件審查皆審慎把關,確保國人使用此類產品的安全及有效性。
疾管署強調,針對新冠疫情期間疫苗採購的諸多不實言論,均已多次澄清,新冠疫苗採購與接種推動,均秉持專業且以全民健康福祉爲優先,絕無涉炒股或其他不法之事,更無阻擋任何疫苗購買。於新冠疫情流行之初,全球疫苗產能尚未擴充至足以供應各國需要,世界大國以投資方式超額採購,致使多數國家難以與歐美等國家競爭。
爲獲得安全有效疫苗,我國採取多元外購與國內研發雙軌並行方式進行採購疫苗,規劃1500萬人接種,約可涵括近65%人口,以每人2劑估算,需3000萬劑疫苗,並自2020年起即積極與莫德納、BNT等疫苗廠洽購各種新冠疫苗,同時積極輔導國產疫苗開發。
我國新冠疫苗政策是依據各廠牌新冠病毒大型臨牀結果,參照世界衛生組織(WHO)、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US CDC)、歐洲疾病預防管制中心(ECDC)等專業組織建議,以及各國疫苗接種政策推動經驗,經ACIP專家會議決議建議後,據以規劃及推動國內新冠疫苗接種作業。提供民衆接種疫苗均經衛福部食藥署緊急使用授權或覈准,採購過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執行,以保障民衆健康。
疾管署重申,新冠疫情期間,快篩、疫苗皆爲防疫工作重要一環,相關採購等程序均依法執行,完全可接受立法院、審計部及監察院的監督、查覈和約詢,如有違法事項絕對依法徹查、嚴正法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