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升溫!隨意丟棄口罩 最高罰鍰6000元
新冠肺炎疫情升溫!使用後的廢棄口罩,請勿隨意丟棄,並以一般廢棄物方式處理,丟入垃圾桶。(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新冠肺炎疫情升溫,近來搭乘大衆運輸工具時,也發現戴口罩的人變多了!然有些人缺乏公德心,將使用後的廢棄口罩隨意丟棄,甚至丟入海洋。海保署呼籲民衆,使用後的廢棄口罩請丟入垃圾桶,如任意棄置垃圾,違者最高可罰鍰6000元。
新冠狀病毒蔓延,大家爲了保護自己也爲保障他人,我們量體溫、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多通風、少碰觸、不摸臉、少出國,以防止病毒及飛沫散播,而針對使用後的口罩。
海保署提醒大家,真的千萬勿隨意亂丟。民衆使用的口罩屬於一般廢棄物,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民衆若任意棄置垃圾,違者得處新臺幣1200至6000元罰鍰,損人又不利己。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因人爲缺失、致破壞環境,有損害或危害國民健康之現象,民衆可透過公害污染陳情網路受理系統、或撥打全國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撥打1999專線、或連繫當地環保單位,協助處理相關環境問題,以妥善獲得解決,共同維護環境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