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大股東林伯翰:10月9日股臨會不通過 才能海闊天空

新光樂活董事長、新光金大股東林伯翰。記者曾學仁/攝影

新光金委託書大戰週一正式開打,在黃金關鍵期,新光集團大股東林家第三代林伯翰今上午接受媒體聯訪,他高分貝指出,新光金往前走(指合併):「到底是走向死衚衕,或是藍海,視合作伙伴而定!」。下午林伯翰也將前往南部,拜會多位新光金大股東,也密切聯絡外資爭取支持。

其中,林伯翰除提出新光金和臺新金、中信金合併的股本、獲利、增資各重點比較,也拋出新想法,若財政部、金管會支持,公股體系的兆豐金是新光金與之合併的絕佳對象,主要看中二大金控在海外實力。

對於臺新金二次出價,林伯翰說,特別股加入形同「要新光金的股東籤三年借款契約書給他,才能娶我女兒,連金管會都說這是債的性質。」並表示,甲特、乙特要回收,中間要付息,回收一個是自己現金增資,另一個是發新特別股回收,但不斷回收、循環(不斷髮特別股),條件只會更差,他也意有所指,臺新金調高已發特別股的利率:「大家可以思考背後的意思。」

外界好奇吳東進近況,林伯翰轉述,吳東進在北海道渡假,開記者會之前,並未告知他;對於和吳東進關係,林伯翰形容,自己不是親人或家人,只能說吳東進也是長輩之一,但對吳東進介紹他們的關係,「我則非常感動」,因爲吳東進都以「創業家族的第三代,也是他的『事業夥伴』」,能成爲其合夥人感到榮幸,也代表理念及方向很一致,相信吳東進也會高興稱他爲「長輩」。

爲了反新新並,林伯翰也說,自己沒參加過交友社團,但這次破例。連自救會成員第一時間都懷疑:「是那個林伯翰嗎?」他也提及,經紀市佔率最大的元大證券,去年保持中立,今年願意支持小股東,也反映市場的肯定。

他向股東疾呼,市場傳來潛在價購的價錢在20元左右:「有需要爲了20元去賣股票嗎?留下來,股價漲1元,1張就有1千元了!」

週五中信金將開董事會修正新的公開收購方案,林伯翰指出,若中信金有新的想法,也會使小股東們有新的指標,有比較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但若中信金不來,他也會去邀別人,而若中信金作了一個更好的「OFFER」,爲此股東臨時會改變召集的時間或方向,他當然歡迎。

對於10月9日股臨會,林伯翰分析,出席率應會在80%出席,高於一般的51%、 52%出席率,若滿足三分之二股東出席、過半通過的要求,加上外資,「只要41%就可讓反合併成功!」誰能夠衝過40%,就是決勝點,「只要贏10萬張就好了!」,若以雙方各掌握3成委託書,再加上反對派原股東持有15%,對戰對方股東的7%、8%,他樂觀以對。

對於外資票,他今年依然樂觀。贊成派最大的問題在於特別股架構。林伯翰說,外資心態是「好進好出」,但特別股要鎖三年,且利率只有1.665%,遠低於其他特別股利率,這次發的對象是小股東,違反向來以專業投資人爲對象的立場,且要有賺錢才付息,三年之後才能回收,就算上市,也是折價上市,相信外資接受度大打折扣。

林伯翰也強調財務問題。臺新金股目前獲利排名第12名,EPS 1.02元,合併後股本2500億,若要EPS賺1元,未來每年要賺250億,要長年維持很難,若以本益比10至12倍,也只有10元或12元股價。換股比0.672已超過臺新能力範圍,更不用說日後增資新壽。再加上央行也要提高利率,危機尚未結束,若沒有交待金控未來如何活下去?用何方式來增資人壽?新新並很難通過主管機關這關,以國票金並安泰銀行爲例,股東會66%支持,仍未過獲主管機關放行。

至於中信金方面,林伯翰認爲,中信新光金在於0.3132換股比例搭現金,以控制股本膨脹,合併後爲2549億資本額。以中信金目前獲利來看,EPS 2元不成問題。

林伯翰還提到了新光人壽帳上有400億累虧,也不能發股息給金控,且在接軌前,保險公司無法上繳獲利,除非政府特准,所以獲利來自銀行及證券。他分析,合併後的臺新新光金控,二者獲利相加,就知多少錢,他直言,同一筆錢上繳之後,又要分配股息給特別股東、普通股東,又要增資、不斷髮特別股特別股,信評也會影響籌資成本。

像是金控法規定,要無條件增資人壽子公司,林伯翰認爲,即使可發次順位公司債,一個是用母公司增資收回,另一個就是以債養債,維持金控整體獲利及股價在高檔,纔可發行較少股數拿籌資後的股款。

他強調,中信金旗下中信銀154家分支機構、信用卡、海外據點,一旦合併,通路都會成爲客戶接點,提高滿意度。

對於合併對象,林伯翰提出,若有另外選擇,他首推兆豐金,因爲沒有人壽子公司,但有全臺灣最強的外匯準備銀行,如果兆豐金並新光金:「不只飛龍在天,而是一飛沖天!」但要財政部、金管會願意,他樂見其成。

他指出,新新並股東臨時會上否決了,未來新光金才能「海闊天空」。「我們(與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都沒有要出場,而是要『共存共榮』在未來的金控,中信金的話能力夠,「夫家結合孃家,才能共存共榮!」。新光集團還有很多不動產都還沒有開發,需要資金,有中信金的加入,對未來人壽子公司「如虎添翼」。

針對對手陣營形容爲「打工仔」,林伯翰反批,「我是幫新光金所有股東打工,並未幫其他集團作事,因爲我祖父參與籌設新光集團、父親籌設新光人壽!」股東戶號402號是他的弟弟林偉澤,403號就是林伯翰。1989年上市前,他們就是402及403號:「這是我一生中最光榮的事,我們都沒有出清股票,我們還在這裡,才能用我本人蔘加徵求人團隊,來取得內外資股東的認同!」

林伯翰表示,新光金成立以來,只用集團力量,去增加更多企業,如新光保全、臺新銀行,從來沒有賣企業給別人。再不然就是自己關掉。綜合來看,整個新光集團30年前業界排名第三或第四,即使30多年來,隨很多科技業興起,仍排第六:「不要小看我們的力量!」新光金控資產從不到6千億,增到5兆6千億,接下來要找的是好的老師。

他也細數,過去曾和第一生命合作,和三越百貨合作,都變成很棒的公司,因爲都找優先對象;之後成立臺證,找野村證券、山洋證券一起合作,和日方三越百貨合作時,對方還派了18位董事、店長級的專業人才來協助:「都是更厲害的老師!」新光三越纔有今天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