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號!海南這個區域開始鼓勵企業購買安居房!

昨日,江東新區發佈了一則《關於進一步優化海口江東新區安居房配售條件的通知》,具體政策包括:

一、海口江東新區區域指東起東寨港(海口行政邊界),西至南渡江,北臨東海岸線,南至繞城高速二期和212省道,總面積約298平方公里範圍。

二、配售對象爲江東新區行政企事業單位從業人員,行政企事業單位須符合註冊地或實際辦公地在江東新區區域內的條件。

三、行政企事業單位從業人員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情況下,可申購江東新區區域內安居房1套:

(一)與從業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二)在海口市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滿 3 個月;

(三)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江東新區區域內名下無住房;

(四)申請人名單需在從業單位內部公示且無異議。

四、鼓勵江東新區企業購買江東新區區域內安居房,階段性用於內部週轉房,爲本單位從業人員提供週轉房保障。

上述企業需具備實繳註冊資本金100萬及以上、正常經營並連續繳納稅款滿3個月、累計納稅不低於30萬元的條件。

進一步放寬了江東新區的安居房申購條件!

很多人可能比較關注的“符合條件的行政企事業單位從業人員最低3個月社保/個稅就能購買”這點放鬆。

但事實上,2023年4月針對符合條件的“江東新區重點行業企事業單位就業的居民和引進人才”,已經將最低申購條件放寬到了“在本市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滿3個月。”

而昨日的江東安居房新政,只是在這個基礎上,對企業條件,和申購對象範圍有擴大而已。

小易真正關注的是最後一點,也是在小易看來最重磅的一點:

“鼓勵江東新區企業購買江東新區區域內安居房,階段性用於內部週轉房,爲本單位從業人員提供週轉房保障。”

此前,海口出臺新政,企業可以在海口購買商品住宅。

但是安居房針對企業開放購買資格,這個在海口尚屬首次!

但在海南,此前三亞崖州科技城有過“單位申購安居房”的先例。

2023年6月,《三亞崖州灣科技城單位申購安居房實施方案》發佈,符合崖州灣科技城建設的發展方向,並納入崖州區人民政府明確的企事業單位名錄的單位,可以申購指定項目的安居房。

“申購單位購買安居房,階段性用於單位內部週轉房,參照保障性租賃住房範圍管理。待持有3年後,可以轉讓給在申購單位內工作並符合安居房相關政策的職工。”

但實施了不到半年時間後,單位申購就被暫停:

“2024年1月1日起,我局暫不繼續受理單位申購安居房的申請及與其相對應的單位申購安居房的分配工作,現有房源將全部轉化爲個人可申購房源。”

相比之下,江東新區此次“鼓勵企業購買”,從範圍和條件上,相比崖州灣科技城之前的“單位申購”政策,更加寬鬆。

2020年,《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明確定義:安居型商品住房是指限定銷售對象、銷售價格、套型面積和轉讓條件,採取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方式建設,面向符合條件的居民家庭銷售的具有政策保障性質的商品住房。

明確規定,安居型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條件的本市縣居民家庭和引進人才供應。

這次,江東新區作爲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先行先試區域,率先“鼓勵企業”下場“購買安居房”。

進一步打開“企業購買安居房”的口子,爲房地產的去庫存的拓寬新路。

信號釋放也更加明顯!

此前,小易盤點過,海口當前的安居房存量情況。

僅江東新區的安居房存量就超過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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