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時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穩妥推進延遲退休

13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並向社會公佈。漸進式延遲退休,是黨中央基於當前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人口形勢變化所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有利於積極有效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加強人力資源開發利用,推動以人口高質量發展支撐中國式現代化。

推動延遲退休改革,建立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退休年齡制度,十分重要和必要。一方面,生活水平提高、醫療技術進步,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大幅提高;受教育年限增加,勞動者參加工作的時間推後、工作時間縮短,需要提升人力資源開發利用效率。另一方面,我國勞動力年齡結構發生重大轉變,60歲以上老年人數量逐漸提升,16至59歲的勞動年齡人口有所下降,人數上“一升一降”的變化需要增加全社會勞動力有效供給。除此之外,一些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在充分考慮自己身心狀況的前提下,有意願、有能力、有條件選擇繼續工作,他們的多樣化訴求需要得到滿足。基於上述現實情況,現行法定退休年齡70多年來仍未作出相應改動,已經難以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新需求。

我們黨始終堅持以改革的辦法應對發展中的問題。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到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部署,再到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突出“按照自願、彈性原則”,要求“穩妥有序推進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黨中央對改革的要求不斷明確,頂層設計不斷完善。相關部門認真聽取社會多方面意見建議,深入研究、反覆論證、精細測算,設計多種方案並進行細緻比對研判,開展專題論證,不斷提高決策的科學性。聚焦羣衆希望退休年齡彈性設置的集中反映,以及在就業、社保、權益保障、養老托育等方面的突出關切,改革集思廣益,最大程度將人民羣衆的訴求和建議吸收到具體舉措中。

改革必須始終立足國情。此次改革,男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由原60週歲逐步提高至63週歲,女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由原50、55週歲逐步提高至55、58週歲,與現行法定退休年齡相比,分別提高了3歲、5歲與3歲。這樣的安排,既適應了當下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需求,也與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和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相匹配。同時,改革在推進節奏上採取漸進式的方式,實施週期長、節奏總體平緩,有利於平穩有序推進。

個人的訴求點也是改革的關注點。延遲退休改革不搞“一刀切”,在充分體現“自願”“彈性”原則的基礎上,讓人民羣衆能夠根據自身情況,在一定幅度內選擇退休時間。延遲退休改革也沒有搞“齊步走”,而是根據不同羣體有所區別,並與我國現行法定退休年齡相銜接。延遲退休改革也不是“單兵突進”,而是與青年就業、勞動者權益保障、養老托育服務等配套措施統籌謀劃、協調推進。只有通過具體改革舉措滿足不同年齡羣體、不同職業羣體、不同崗位羣體的多元化訴求,改革才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

改革貴在落地落實落細。延遲退休事關億萬人民切身利益。當前,尤其需要加強宣傳解讀,講清講透改革的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及配套措施,讓人民羣衆全面準確理解。同時,也要聚焦重點難點,及時研究解決職工和用人單位辦理退休相關業務可能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養老服務、靈活就業人員和新業態從業人員權益保障等工作。將目標具體化,將部署明確化,才能推動改革不斷走深走實,更好保障人民羣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