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安防弊 八大行庫祭4招揪人頭戶

財政部責成土地銀行今天邀集公股行庫討論新青安防弊機制的對策,對於如何抓出人頭戶,知情人士透露,八大行庫將從四大面向着手防弊;至於如何避免房貸戶轉租當「包租公」,據透露,財政部已宣示要和行庫進行政府資料勾稽,而不只國稅局,內政部也將提供資料,未來承租戶領取租金補貼時填寫的居住地資料將和行庫連線勾稽。

根據公股行庫目前網羅的態樣,清查人頭戶的四種方式,包括第一,調查土地謄本,是否有限制產權移轉、限制次順位抵押權、限制信託等註記,以及借款人是否之後有設籍;第二,借款人的收入或所得,是否和所購房屋的總價不對稱,例如財資力根本不足以買得起該總價的房屋;第三,調查其還款來源及方式,若還款來源並非本人或家人,就會列爲可疑態樣;第四,透過第三人轉帳,或借款人和其他還款來源留下的通訊電話、email一致,就列爲可疑態樣。

針對借款人的財資力評量,銀行主管指出,以借款一千萬元、四十年期爲例,光是本金每月就要還兩萬元,加計利息負擔約二萬三千元,若以多數銀行認爲每月所得還房貸的支出不宜超過七成來看,月收入該要有三萬三千元以上纔夠;如果購買兩千萬的房子,因爲新青安最高額度只有一千萬元,因此還要另搭配其他的房貸,這時借款人的財資力就要更高,若所買的房子總價和其財資力太不對稱,就會被懷疑。

而爲避免新青安貸款戶把房子轉租,據指出,除了財政部將提供國稅局的資料作租金收入資料的勾稽之外,由於承租戶現在都可向內政部申請租金補貼,且都得留下居住的地址,相關資料未來將和八大行庫勾稽,若地址和八大行庫新青安貸款案其中的擔保品地址相符,就證明有事後轉租。

今天的會議除了討論上述兩大防弊措施如何進行,另一個議題是未來新青安貸款戶要簽署的「切結書」如何定版。行庫主管指出,具結至少兩大事項,一是絕非人頭戶,二是絕對沒有轉租,一旦違反規定,行庫將祭出「處罰條款」。

根據各大行庫的會前共識,貸款戶只要違規,至少會取消青安優惠,包括寬限期五年降爲二或三年,利率則要歸還內政部和行庫補貼的兩碼(○點五個百分點),而在還完先前補貼利率之後,之後的房貸利率也會從百分之一點七七五跳升至百分之二點一八五或甚更高;此外,借款年期也研議從四十年降爲卅或廿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