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不好就捅死人 新店隨機殺人魔逃死原因曝光
2020年男子王秉華與當時的妻子吵架,爲宣泄心中憤怒情緒,即持刀以背後偷襲方式刺殺與其毫無關連的林姓機車騎士,一審判決死刑,但二審認爲,王男符合自首減輕其刑之要件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2020年男子王秉華與當時的妻子吵架,爲宣泄心中憤怒情緒,即持刀以背後偷襲方式刺殺與其毫無關連的林姓機車騎士,一審判決死刑,但二審認爲,王男符合自首減輕其刑之要件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臺北地院一審認定王男自首是出於「情勢所迫」而不得不然,並非本於真誠悔悟,與自首鼓勵真心悔悟者可得減刑之立法意旨不符,若予減刑寬典,難認公平,不給王男減輕其刑,但臺灣高等法院二審認爲這樣的量刑不當,王男可依自首減刑。
高院認爲王男視人命爲草芥,行徑冷血,極端惡劣,但將他與社會長久隔離,已足收懲儆之效而達社會防衛之目的,並可使王男面對往後之監禁歲月,藉由忍受對自由之渴望,及良心之自責煎熬,悔悟反省所爲,對自己所爲罪行負責,因此改判無期徒刑。
王秉華在2020年年3月13日晚間駕車搭載其當時之配偶許女(現已離婚),兩人因故發生爭執,行至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某處前臨停,因持續在車內爭執,剛好林姓機車騎士臨停在前方,王秉華爲發泄情緒,竟持車內之料理刀下車,朝其背後猛刺1刀後駕車離去。
警消據報後將被害人送醫急救後,仍因左心室刀傷、血胸、出血性休克而死亡;王秉華駕車離開現場後,許女不斷要求王秉華報警,一開始仍遭拒,後來王秉華由許女持他行動電話撥打110後,將電話交由王接聽,王向警方自首殺人犯行並留在該處等候警員到場將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