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頻道執照永久有效 付委審查

立法院16日法案大清倉重點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020年將「中天新聞臺」撤照,引發外界質疑箝制新聞自由,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等人提出《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以新聞頻道爲主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期限爲永久,效力溯及既往適用爭訟中案件等規定。民進黨團提出複議,16日在立法院會表決,複議案不通過,本案付委審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2020年處分不予「中天新聞臺」換照,備受關注,鑑於新聞臺對新聞與言論自由至關重要,爲避免政治不當干預,羅智強等人所提修法版本規定,以新聞頻道爲主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的執照期限爲永久。民進黨團提出複議,並於昨日的院會表決,藍白挾人數優勢勝出,複議案不通過,此案照原做決定處理,即交付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

羅智強等人所提修法版本也規定,執照遭註銷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的分公司或代理商,若提起行政救濟,於訴願期間或行政訴訟確定判決前,執照繼續有效。本條修正通過後,效力溯及既往,包括中天新聞臺。

另外,翁曉玲等人提出《監察委員行爲法》草案,在立法意旨部分明定,爲樹立監察委員公正廉明,貫徹法治,伸張正義的基本形象,並維護監察委員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以發揮監察功能,因此制定監察委員行爲法。

翁曉玲所提版本也規定,監察委員不得假借職權,以圖本身或他人的利益,並不得利用職務上的機會,損害他人,違者可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