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民進黨民選獨裁 民主臺灣最大諷刺

言論自由是民進黨的神主牌,如今卻要用「民選獨裁」來殘害言論自由,難怪愈來愈多民進黨內前輩要感慨離開。圖爲中天新聞臺舉辦活動,強調民主的價值就必須要捍衛新聞與言論自由。(本報資料照片)

蔡英文總統在2013年,還沒有當選總統前,曾發表反對政府提出《電信法》第九條修正草案,呼籲行政院主動退回草案,不予審議。現在通傳會(NCC)強推《數位中介服務法》,內容同樣涉及諸多管控言論自由的違憲權利,這豈不是違背2013年蔡英文的理念?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究竟是神或鬼,都由民進黨說了算,民進黨處處流露「民選獨裁」的傲慢,已是民主臺灣最大諷刺。

數位平臺是未來趨勢,並非不能納管,產學界也並非不支持,但應廣納各界意見讓草案更趨完備,草案第18條卻規定,主管機關認爲網路資訊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得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這簡直是霸王條款,行政機關可與法院聯手全面監控網路言論。

再者,所謂的假訊息、假言論,由誰認定?若是政府製造假消息該如何處理?最後只會淪爲「球員兼裁判」。NCC口口聲聲參考歐盟作法,但歐盟與臺灣的數位經濟規模並不相同,但依NCC草案,臺灣的數位管理強度強過歐盟,產業界皆質疑並不合理。

該草案推出後,輿論炸鍋,連民進黨立委、親綠名嘴都不支持,如果民意不出來反對,依民進黨在立法院享有的優勢席次,9月開議後,NCC迅速送出草案,循序由行政院通過,送立法院三讀,要在大選前完成立法,並非不可能,民進黨若握有此法,在大選前會如何使用?令人不寒而慄。這部草案,若無府院授意推動,NCC豈敢擅自爲之?

在民主國家中,政府將行政機關與司法體系運用爲批鬥異己的工具,關閉媒體、箝制言論自由,利用公權力製造寒蟬效應就是「民選獨裁」,民進黨在野時,保障言論自由是神主牌,執政後卻殘害言論自由,難怪愈來愈多民進黨創黨前輩感慨離開,「因爲民進黨早已不是民進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