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發起二次彈劾 監察院別再當護航院

監察院若不發起對陳宗彥二次彈劾,恐怕坐實了「護航院」罵名。圖/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小芸案」在監察院彈劾未過,昨案情逆轉,臺南地檢署明確指出陳宗彥接受二次性招待,依法起訴。檢視監院當初提案提案彈劾事由,已具相當完備度,社會各界更是多有質疑,監委們當初輕放了陳宗彥,現在被南檢打臉後,是時候提出二次彈劾,爲監院已所剩不多的名聲亡羊補牢。

本屆監委提出彈劾案,幾乎沒有不成立,但遇到「臺南幫」彷彿就會自動轉彎。臺南市長黃偉哲「爐碴案」、陳宗彥「小芸案」,兩人都躲過彈劾。就算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貪遭羈押,監察院的動作也僅停留在院長陳菊一句「沒有評論,我是監察院長。」

監委王美玉、林國明在「小芸案」所做的調查報告已明確指出,酒店業者在對話時,以陳董、同學、老闆的朋友代稱陳宗彥,暗語「喝咖啡」代表性交易,「咖啡錢算老闆的」、「只有老闆的朋友可以喝咖啡」代表陳宗彥性交易的費用由酒店老闆吸收,甚至明講「要交代好,不要收錢,也不要問太多」。

面對如此赤裸案情,當初參與審查監委,竟仍投出僅二票成立、十一票不成立的懸殊比數,無怪乎輿論譁然。投不成立的監委多有推托之詞,但大抵不脫三大點,第一是證據尚不成熟,第二是南檢還在調查,第三是秉持不預設立場態度。

如今南檢在監院調查報告基礎上,提出更有力證據,連陳宗彥幾次被性招待,沒被招待時自己召妓每次花一萬二千元,全居鉅細靡遺,護航監委們的三大理由全都已不存在,若不發起對陳宗彥二次彈劾,恐怕就要坐實了「護航院」罵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