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文化首都修法護民俗 宣示意義較大

南市畜牧自治條例擬修正,宣示意義大於實質。記者謝進盛/攝影

臺南自詡「文化首都」,全臺國家重要民俗22項就佔6項,議員提案修法要規範養雞場要拉大與民俗場域的距離,事實上,例如西港刈香、學甲慈濟宮上白礁本來就位處當地鬧區,也難有能設畜牧設施土地,且畜牧場若真釀惡臭、污水等,1500公尺恐也不足阻擋,提案爲文化保存修法的立意應獲肯定,重點要回歸源頭控管。

南市獲文化部登錄重要民俗,包括西港刈香、東山碧軒寺迎佛祖、東山吉貝耍西拉雅夜祭、南鯤鯓代天府、學甲慈濟宮上白礁、南關線三大廟王礁暨遊社,前5項都在溪北,而溪北除了新營是舊縣治所在,多數都爲傳統農村聚落,與溪南人口稠密都會區差異甚多,溪北成畜牧場大本營並不意外。

現行臺南市新設置畜牧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規範申設畜牧設施,須距離住宅、行政機關辦公處所、商店、廠房、廟宇、學校、醫院等最短距離400公尺以上,議員盼針對重要民俗場所所在周界,要擴大爲1500公尺。

不過西港慶安宮領銜的西港刈香遶境,位居西港鬧區人口稠密處,周圍少有土地適合設養雞場等畜牧設施,學甲慈濟宮上白礁也是類似情形,在當地人口聚集之處,業者也難覓場址,不論規範須相隔400或1500公尺,實質影響變化並不大,且業者只要申設在市區附近,審覈過關難度也跟着升高。

賴清德總統當臺南市長時,詡南市是臺灣「文化首都」,此次修法同樣彰顯南市身爲文化首都的高度,不過即便修法通過,適用的場域不多,宣示意義大於實際,更可能出現即便相隔1500公尺,民衆還是嫌惡畜牧場,市府應多要求業者做好睦鄰、嚴加監督排污,纔能有效降低民衆心中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