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夫妻失業6月淪鴛鴦盜! 持柴刀搶商行「關鍵動作」獲減刑
▲法官審酌夫妻倆並無傷人之意,且犯後已深具悔意、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予以減刑。(圖/記者王致凱攝)
新竹縣一對夫妻108年12月下旬雙雙失業,兩人因債務纏身,竟持刀前往租屋處附近商行行搶,得手現金、首飾等贓物;事後警方循線追查2人到案,並依強盜罪嫌起訴,新竹地院法官審酌,夫妻2人行搶過程中,持柴刀的右手大多朝下,顯見並無傷人之意,考量2人犯後深具悔意,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予以減刑,分別判處3年6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洪男與徐女爲夫妻,但2人108年12月下旬即雙雙失業,家中經濟頓時斷炊,夫妻倆只好舉債度日;109年5月間,2人因債務纏身,散步經過租屋處鄰近商行時,見玻璃櫃內陳列珠寶、金飾,竟心生歹念,經數日謀畫、勘查地形後,於該年5月27日中午11時持刀闖入行搶。
當時洪男與徐女分持柴刀、水果刀,並以身穿連帽黑色外套、以口罩蒙面,洪男確認商行內僅有一名手抱嬰兒的外籍女店員後,即闖入行搶,並由妻子徐女協助放下鐵卷門,以免引起路人注意。當時洪男掏出柴刀指向女店員頸部,喝令交出財物,女店員當場嚇哭,依其指示拿出鑰匙打開玻璃櫃後,即抱着嬰兒退坐在地,任由2人搜刮財物;夫妻倆得手現金8700元、金飾約30件(共3兩5錢)、玉鐲1個(價值1500元)及市價約6000元的手機1支後,隨即揚長離去。事後警方獲報,循線追查洪、徐2人到案,並依強盜罪將2人起訴。
新竹地院法官審酌,洪、徐2人因雙雙失業,無力負擔房租、車貸、卡費等債務,又因各自原生家庭家境並不寬裕,在無法向家人求援情況下,不得已纔會行搶,犯後均深表悔意,並屢次表達賠償意願;另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洪男行搶時雖然有持柴刀指向女店員威嚇,但當時柴刀與女店員身體仍有些許距離,且洪並未持柴刀抵住她,整段犯案過程中,手持柴刀的右手也大多朝下,足見2人始終無傷人犯意。法官衡量2人沒有前科紀錄、過往素行良好,且犯後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依《刑法》規定予以減刑,各判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