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基本法三讀 內政部:積極落實推動各項工作

立法院會16日挑燈夜戰三讀通過新住民基本法。內政部今天凌晨發佈新聞稿指出,內政部長劉世芳感謝朝野各黨團支持,將會同中央地方各相關機關積極落實推動各項工作。

立法院會16日三讀通過新住民基本法,明定內政部應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統籌規劃相關事宜,並提供新住民學習語言資源以消除隔閡;地方政府也應設置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

劉世芳透過新聞稿表示,感謝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立委的支持,在短時間內即通過專法,法案明確規範新住民就業、通譯、媒體近用權等各項權益保障事項,內政部將會同中央地方各相關機關積極落實推動各項工作。

劉世芳表示,這次專法的重點在於擴大新住民的定義,除了婚姻移民,還擴及專業移民和技術移民;表示政府歡迎來自世界各地的朋友來到臺灣,共同努力在這片土地上一起打拼。

此外,專法也明定政府應辦理生活適應輔導、就業權益保障等八大照顧服務措施;爲使新住民得以使用其語言陳述意見,政府必要時應提供該語言之通譯服務;新住民發展基金管理會應納入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代表,並鼓勵新住民投入公共參與,增進多元文化交流,新住民各項權益事項,均予具體化、法制化,以有效確保新住民權益。

劉世芳表示,新住民基本法通過後,中央及地方政府將全面檢討並修正各項法規和措施,逐步建構更多元且友善的環境,完善新住民權益,讓新住民家庭在臺灣安心久住。由於移民事務十分多元,涉及衛生、勞動、教育、文化等多個機關,爲提升行政效能,行政院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的層級與功能,未來也相應調整,以有效即時解決跨部會議題。

劉世芳強調,內政部將持續結合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及民間力量,完善新住民相關政策,打造更友善的生活環境,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臺灣將成爲更加多元、和諧及友善移民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