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焚化爐BOO案 公民訴訟縣府勝訴
新竹縣以BOO興建的高效能焚化爐,目前主體建物大致完成。(新竹縣政府提供/羅浚濱新竹傳真)
縣長楊文科「五支箭」之一的高效能焚化爐BOO案,通過環評審查時,地方民衆組成的自救會不服提起公民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底宣判,新竹縣政府勝訴。縣長楊文科要求環保局督促廠商,務必使焚化爐在2024年完工。
新竹縣沒有焚化爐,每天250噸的民生垃圾,都要仰賴新竹市等地焚化爐處理,遇到焚化爐歲修,垃圾即堆積如山,縣長楊文科上任即提出促進民間參與高效能垃圾熱處理設施投資BOO案,期解決新竹縣垃圾處理問題。
環保局表示,焚化爐BOO案在2020年8月完成簽約,2021年1月核定通過環境差異分析報告,廠商同年8月6日申報開工後,取得行政大樓建造執照及主廠房建造執照。
廠商依環保局2020年12月公告修正原環評審查結論,按計劃興建,反對焚化爐BOO案的自救會不服提起公民訴訟,去年12月29日經北高行判決敗訴。
北高行認爲,被告新竹縣政府2020年公告審查係爭環差報告及核發開發許可而實施開發行爲,於法並無不合,原告訴請被告作成命其停止實施開發行爲的行政處分,爲無理由,應予駁回。
環保局表示,廠商2020年9月送件以來,由各專業領域組成委員會歷經2次委員會,針對開發行爲對環境影響的各種樣態充分討論與審查,廠商並承諾以較現有法規更嚴格的排放標準,執行污染防治工作。
環保局同時以「促參履約管理計劃」投入920萬元,監督廠商依據投資契約及計劃書辦理各項工作,並參考鄰近縣市的回饋辦法,在正式營運前訂定完成回饋金條例,給當地民衆實質上的幫助。
環保局強調,高效能熱處理技術有別於傳統焚化爐,處理垃圾過程能有效將廢棄物轉換爲能源外,還能減低處理垃圾過程污染物排放問題,已持續監督廠商完成建置,期2024年興建完成。
焚化爐BOO案基地在竹北市拔子窟地區,緊鄰臺61線鳳鼻隧道南下出口,面積2.7公頃,目前焚化爐主體建物大致完成,2024年營運後每日可處理500公噸垃圾,廠商承諾底渣會依相關法令妥善處理,落實回饋鄉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