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打詐玩假的?侯漢廷:加高1門檻纔是真改革

新黨臺北市議員侯漢廷。(圖/取自侯漢廷臉書)

國內詐騙氾濫,甚至發生詐團囚禁凌虐致死案,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對於詐團囚禁凌虐、以深僞手法詐騙者最重可判刑7年,致人於死最重可判無期徒刑。新黨臺北市議員侯漢廷對此提出輕重失衡、起刑太低2大疏漏,以Deepfake深僞犯詐欺罪者,與詐團攜兇器凌虐囚禁,都罰1到7年;以臺版柬埔寨首腦杜承哲爲例,數罪併罰執行刑竟只有10個月。他主張將最低刑加高,從量刑入手纔是真正的司法改革。

「法務部及立法院,爲德不卒!」侯漢廷表示,因應詐團凌虐囚禁等案件,今天通過刑法修正案,官員洋洋得意,且看疏漏何在!第一,輕重失衡!新增加重詐欺類型,以Deepfake(深僞換臉)犯詐欺罪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但同時,針對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包括三人以上共同犯本罪、攜帶凶器犯本罪、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本罪、對被害人施以凌虐、剝奪被害人行動自由7日以上等情形,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注意到了嗎?」侯漢廷質疑,Deepfake詐欺罰1到7年,詐團攜兇器凌虐囚禁,也罰1到7年!是因爲Deepfake惹到蔡英文因此比較重?還是詐團凌虐罰太輕?

「第二,起刑太低,未針對實際判決對症下藥!」侯漢廷提到,以臺版柬埔寨首腦藍道杜承哲爲例,2020年5、6月曾犯下12個加重詐欺罪,但最終只判10月有期徒刑,還可易服勞動。法官透過刑法59條「顯可憫恕」,最低刑1年,但法官每個案件只判6個月,最後經過數罪併罰等一系列操作,法院宣判執行刑只有10個月。於是他2022、2023年繼續禍害臺灣。

侯漢廷強調,該案件即便適用新法,最低刑1年,「顯可憫恕」與「數罪併罰」存在,法官仍可做出相同輕判裁決。簡言之,修法根本修假的!所以,怎麼做?「我主張,將最低刑加高!」並且如酒駕、性侵、隨機殺人、詐騙集團等案件,不適用刑法59條!刑法57條自有量刑空間,不需要再來法外開恩!從量刑入手,纔是真正司法改革,免去警察一直抓、法院一直放、犯人一直爽的荒謬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