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被逮 竟是22年前懸案真兇
遭羈押停職的桃園市消防局秘書室楊姓助理員,去年2月間約炮性侵女網友,警方取得DNA才知他涉犯2002、2003年間連續3起持刀強盜性侵案,卻因已逾20年追訴期,桃園地檢署偵結,將楊男予以不起訴處分。記者陳恩惠/攝影
至於楊男(因案羈押)性侵網友A女部分,桃園地檢署近日乘機性交罪將他起訴;警方搜索時,又在楊男公務電腦中找到偷拍網友B女及多名女子的性愛影片,由於楊男與B女是合意性交,偷拍部分依妨害秘密一併起訴,其他女子尚在比對身分,另案偵辦。
起訴指出,四十一歲楊男去年二月間,以暱稱「阿當」在交友軟體尋找對象,結識A女後即相約在對方住處見面,A女因病發吃藥全身無力,又逢月事無意發生關係,但楊男仍「闖紅燈」硬上,完事後趁A女盥洗時刪光雙方對話紀錄逕行離去,A女凌晨去電向父親求救,送醫治療並向北市婦幼隊報案。
警方採集DNA送驗,並向交友軟體公司調閱A女配對聊天紀錄、清查會員註冊資料及聯絡電話,查出楊男真實身分,另調閱楊男手機基地臺位置,A女社區訪客登記簿等證據,確認楊男曾進入A女住處。
婦幼隊去年十月搜索楊男辦公室,在電腦內發現名爲「花冊」的資料夾,裡面有多名女子遭偷拍的性愛檔案,調查發現B女也是交友軟體會員,警方主動聯繫B女,她才知與楊男約砲時遭偷拍,經檢察官多次懇勸,鼓起勇氣提告妨害秘密。
檢警在A女案採集DNA比對,意外查出楊男就是桃園地區三起持刀強盜性侵懸案的主角,儘管當年桃園警方受理報案,保全相關跡證,但多年來仍找查不到嫌犯身分,儘管楊男因性侵A女曝光,但楊男犯案的時間點是二○二三年二月廿一日,三起強盜性侵案的追訴權時效,在隔天二月廿二日均已消滅,檢察官雖然透過警方報指揮方式讓時效暫停,但時間上來不及作業,只能對楊男處分不起訴。
婦幼隊指出,A女案發當下因情緒困擾,第一時間表示不願報案,直到刑事局比對出楊男涉及三起持刀性侵案時件,女網友才鼓起勇氣報案。
消防局迴應,楊男案已依公務員懲戒法停止職務,並將案件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將依審判結果再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