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乾女兒 客運司機硬拗「別人陷害」...判刑7年半

中壢一名輕度身心障礙女子乾爸性侵。(示意圖達志,與本文當事人無關)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中壢一名李姓客運司機,去年8月間友人輕度身心障礙的孫女小美化名)在房內睡覺時,偷偷潛入性侵,事後卻辯稱是遭公司同事陷害,且不顧法官告誡,私自聯繫被害人、告訴對方不能張揚,桃園地方法院依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性交罪,判李男7年6月。

判決指出,李男和小美的阿公相識多年,是小美的乾爸爸,2人平時感情很好,他也經常出入被害者家中,且每次拜訪時都會去小美的房間不料,李男竟在2016年8月18日下午前往小美家時,趁對方在房內睡覺性侵得逞,遭被害人的姐姐目睹;犯行曝光後,李的同事羅男輾轉得知此事,叫被害人提告。

事後,小美表示,乾爸確實入侵她的房間、將她強壓在牀上性侵,但因自己很喜歡乾爸所以不想提告;淚稱,「那時候我叫不出來,我不想隨便叫,我很害怕,不想讓人家知道。我後來張開眼睛有叫乾爸不要弄我,他事後有請我原諒他,我想原諒他,我有跟他說以後不要再對我做這件事情。」

李男則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因和羅姓同事不合,是「對方想要陷害我」,不過,據他和小美的Line對話紀錄,他多次以「我的未來掌握在妳跟姐的手上」、「還有沒有機會見到妳們,就看妳們兩姊妹了」、「而且我現在也是冒着生命危險偷偷跟妳聯絡,要是妳的律師知道,我可能過幾天就又被帶走了,就再也看不到我了」等語試圖叫小美不要伸張。

法官認爲,李男身爲小美乾爸,深受對方信賴與喜愛,但他卻罔顧信任伸出狼爪,且犯後積極編造不實供述情節企圖紊亂審理方向行徑惡劣,依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李男7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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