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未成年少女致對方跳樓 宜蘭護照詐騙案主嫌遭判刑
宜蘭朱姓男子去年借錢給未成年少女小花(化名),隔日竟約小花到汽車旅館性侵得逞,小花當晚羞憤跳樓,幸被救回。朱男不僅性侵少女,還是去年收購護照詐騙案的主嫌,日前遭地院依犯詐欺、重利、強制性交罪,分別判處2年4月、3月與6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朱男去年6月間得知小花積欠6000元債務遭催債,便主動聯繫她,答應借出1萬元,但小花必須開立面額2萬元的本票,作爲借款擔保,並預扣第一期利息2000元,僅借出8000元。朱男明知小花尚未成年,趁她處於急迫且無經驗的情況放款還預扣利息,犯重利罪。
朱男借錢給小花第二天凌晨,用通訊軟體約她外出,當天下午開車載小花到某汽車旅館,意圖發生性行爲,小花多次說「不要」,並舉手推開朱男,仍遭性侵得逞。事後小花感到絕望、噁心,打電話告訴前男友要跳樓,當晚11時許從7樓躍下,全身多處骨折、內臟撕裂傷,經醫院搶救回性命。
朱男坦承有借錢給小花併發生性行爲,但否認重利與強制性交,稱小花當時已經18歲,2人商議完借錢後聊了很久,同意隔日發生性行爲;朱男辯護人也辯稱,朱男並沒有脅迫或恐嚇小花發生性行爲,過程中還有變換體位,小花沒有明確拒絕。
法官審酌,案發時小花仍未成年,社會經驗不足,不熟悉民間借款的利息方式,才籤立本票並被預扣利息2000元;發生性行爲時,她雖然有清楚說出「我不要」,但朱男執意爲之,小花爲避免遭到更不利的對待,才無奈配合變換體位,並非同意發生性關係。
朱男還是去年護照詐騙案的主嫌,他和洪姓男子、黃姓男子與陳姓男子騙被害人可以用護照辦理貸款,讓被害人收購併交付護照,又稱辦理貸款需要費用,陸續詐得394萬元。
宜蘭地院日前一審宣判,朱男犯詐欺取財罪,處2年4月徒刑,不法所得沒收;又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不法所得沒收;又犯強制性交罪,處6年徒刑。由於朱男還有其他刑案仍在審理,法院將待全部案件宣判後再裁定應執行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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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朱姓男子放款給未成年少女再性侵得逞,同時還是去年護照詐騙案的主嫌。記者陳敬豐/翻攝
宜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朱男犯詐欺、重利、強制性交罪,分處有期徒刑2年4月、3月、6年。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