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學男大生盜賣懷舊遊戲「任天堂」 侵權破億元遭法辦

嘉義一名休學男大生於家中販賣盜版老遊戲,遭警方識破逮人。(警方提供/任義宇高雄傳真)

警方於網路上發現低於市價老遊戲在平臺販售,循線逮到販售盜版遊戲的休學男大生。(警方提供/任義宇高雄傳真)

近年不少領域吹起「懷舊風」,不少知名遊戲大廠的老款遊戲,在市場上炙手可熱,不過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偵三隊)發現,網路上出現不肖商家販售盜版老遊戲,於嘉義市查獲其中一業者到案,竟是名休學男大生到案,初估侵權市值超過1億員,遭依違反著作權法及商標法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偵三隊警方去年中於網路賣場蝦皮中,發現有商家於網路上販售任天堂老款遊戲軟體,以SD記憶卡方式銷售,依照記憶卡容量不同,販售850元至4200元不等,因販售金額遠低於市價,推估爲盜版軟體,因此循電腦IP追查,掌握到商家主機疑似藏匿於於嘉義市西區一處民宅中。

警方掌握證據後,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於去年8月22日登門搜索,逮到92年次的陳姓男子,爲年僅22歲的休學男大生,並搜出含有盜版遊戲的硬碟主機NAS 1臺、記憶卡9張、隨身碟1個、遊戲掌機等證物。

根據警方瞭解,陳男透過外國網站下載名爲Batocera的開源模擬器,及包含任天堂、SEGA等廠商的盜版老遊戲,將其重製於記憶卡中,買家購買後透過遊戲掌機SteamDeck或手機等載具,即可開啓遊玩,因價格實惠低廉,吸引不少買家購買。

警方透過遊戲代理商進行辨認,確認侵權遊戲檔案數量逾萬套,總侵權市值超過1億元,侵害著作及商標權人權益甚鉅,全案依違反著作權法及商標法罪嫌,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提醒,許多民衆誤以爲年代久遠的外國遊戲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但我國自2002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依「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保障所有會員國國民的著作,而著作權保護期限爲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法人著作則爲發表後50年內,警方提醒不肖業者切勿以身試法,並呼籲民衆避免購買盜版產品,以免助長非法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