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 納入洗錢防制
雖然主管機關將虛擬貨幣納入洗錢防制範疇,不過,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金融產業服務合夥律師梁鴻烈指出,該辦法雖明訂VASP業者在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方面的遵循項目,惟因VASP業者目前並非須事先取得金管會許可始能營業的行業,金管會對VASP業者似無完整的業務監理權限,故金管會如何在不執行業務監理或檢查的前提下對於VASP進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方面的監理,將是後續觀察重點。
梁鴻烈進一步表示,在交易監控方面,該辦法並未列出適用於VASP業者的可疑交易態樣,因此相對應的可疑態樣爲何(例如:是否對於特定虛擬通貨涉及暗網的情形進行監控),以及金管會對於監控方式是否有特殊期待(例如:如何透過區塊鏈技術執行交易監控等),亦爲未來VASP業者履行交易監控義務的一大挑戰。
雖如此,國內虛擬通貨平臺業者「ACE王牌虛擬貨幣交易所(ACE Exchange)」成立之初即採實名制,該法實施對其衝擊不大。創辦人潘奕彰表示,ACE創立之初即透過KPMG安侯建業輔導,已完成準備及落實實名制,包含姓名檢核、個資辨識等,如果發現可疑交易,更與政府調查局、刑事警察局、165防詐騙網攜手合作防詐騙洗錢;除此之外,ACE王牌交易所更提供「新臺幣」及「虛擬貨幣」雙重保障,2020年與「凱基銀行」合作建構「新臺幣資金信託保管」,與全球知名白帽駭客集團CYBAVO(博歐科技)合作,強化平臺用戶的「虛擬貨幣資產安全性」,並且採用公正第三方提供的數位資產錢包,同時爲每位用戶向標準普爾AA級國際保險公司諾德保險經紀(Lockton Insurance)進行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