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專法新進度曝 彭金隆:會與央行共管穩定幣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指出,會與央行共管穩定幣。圖/王德爲

金管會公佈虛擬資產管理最新的立法進程與內容,已確定納入穩定幣。金管會主委彭金隆22日表示,VASP(虛擬通貨平臺及交易業務事務)專法確定納入穩定幣,已與央行有共識,CDBC(數位幣)是央行管理的職權,穩定幣則由央行與金管會共管,同時穩定幣在定位上,將作爲法幣和虛擬世界的介接。

彭金隆指出,有關穩定幣在管理上已與央行有一致共識,將一起管理此市場,其中,CDBC是央行職權、穩定幣是金管會與央行一起監理,定位上穩定幣是個入口,作爲法幣、虛擬幣的橋接,會在虛擬資產專法中積極處理。

證期局局長張振山指出,目前規劃專法草案包括「總則、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公會、穩定幣發行及管理、管理與監督、罰則及附則」等章節,對VASP監理重點包括組織型態、資本額、人員資格條件、財務報告及客戶保護等。金管會預計於今年2月邀請專家學者、VASP公會及相關單位代表進行公聽會討論、3月辦理法規預告,充分蒐集外界建議並調整後,於6月底前將專法草案陳報行政院。

張振山指出,參考國際趨勢,已規劃四階段漸進強化對VASP之監理,第一階段在2021年6月30日發佈VASP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開始納管VASP;第二階段爲輔導VASP成立公會,並督導公會制定自律規範及內控範本;第三階段爲依據洗錢防制法規定增訂VASP登記制;第四階段爲推動虛擬資產管理專法之立法,以有效監管VASP,同時促進VASP產業健全發展。

金管會在2024年已成功推動多項監理措施,包括VASP業於2024年8月30日成立公會,並訂定「上下架審查」、「客戶保護」、「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打擊詐欺犯罪暨產業聯防機制作業」、「資訊安全管理」及「資產分離保管」等6份自律規範,同時加入罰則以強化自律。有關VASP登記制之規定,2024年11月30日施行之洗錢防制法第6條明定VASP未向金管會完成洗錢防制登記者,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違者將負有刑事責任。

張振山表示,針對申請洗錢防制登記之業者,將依「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規定及前開自律規範等,重點審查其防制洗錢措施、虛擬資產上下架之審查機制、防止不公正交易機制、自有資產與客戶資產分離保管方式、資訊系統與安全及錢包管理機制等事項,以強化我國VASP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