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修法送出 政院將提覆議

立法院將《選罷法》修法案24日送抵行政院,閣揆卓榮泰立刻表示將提覆議。圖爲民團發起連署罷免新北市板橋西區民進黨立委張宏陸。(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會去年12月20日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憲法訴訟法》及《財劃法》,其中只有《憲訴法》三讀後送總統府諮請公佈,其他兩法則因國民黨團要求而延緩送案,直到24日才送出《選罷法》,閣揆卓榮泰昨立刻表示將提覆議,更痛批這是對行政院赤裸裸的政治算計,直言「行政、立法兩院關係如因此受損,立法院必須自行負責。」

三讀修法後,國民黨認爲三法若同時送交總統府,民進黨可能利用時間差,先公佈《選罷法》、《財劃法》,導致兩法被憲法法庭以《憲訴法》舊法爲根據,裁定暫時處分。

因此國民黨團以內政委員會召委徐欣瑩、財政委員會召委陳玉珍代表建請延緩諮請總統公佈《選罷法》、《財劃法》修正條文,而在賴清德總統本月23日公佈《憲訴法》後,國民黨即出招,昨於春節前最後上班日,函請立法院將《選罷法》諮請總統公佈。

行政院昨下午收到立法院公文,卓榮泰認爲被突襲,痛批立法院在春節連假前夕匆忙送出《選罷法》修正案,這是立法院在野黨團對行政院赤裸裸的政治算計,極度不尊重行政院、各部會及基層公務人員,行政院不得不緊急召開臨時院會,經由院會討論與同意,決定後續的救濟行動。

行政院表示,昨臨時院會通過覆議案,將依《憲法增修條文》呈請總統核可後,會在法定期間內移請立法院覆議;卓榮泰也向立法院長韓國瑜表達高度不滿,放話未來行政、立法兩院關係如因此受損,立法院必須自行負責。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則指,總統在收到覆議案後,將於合法合憲前提下,從國家發展與民主價值全盤審慎評估。

民衆黨團昨直接表態,將再次否決覆議。並表示,加上這次覆議,卓榮泰任內已提出3次覆議,若再被否決,卓榮泰形同被三振出局,該請辭下臺。

藍營人士指出,不管行政院覆議與否,新法終究趕不上2月1日、立委任期滿1週年當天上路,不過罷免團體若要搶先送件,就必須承擔第二階段連署不過的風險,畢竟過去罷免案,都是在第二階段差不多收齊時才送案。

立院目前正在休會期間,接下來又是農曆春節,預計行政院年後纔會將覆議案送至立法院,依規定,立院收到覆議案後要於7日內集會,討論審議覆議案的日期,再於15天內完成表決,逾時則覆議自動生效;若覆議遭否決,總統須於10天內公告新修正條文。即最快2月底《選罷法》連署加嚴新規才能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