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稱免費領養卻是“貸款買貓” 記者調查寵物領養套路

□ 本報記者 張守坤

“領養條件:成年,經濟能力穩定,自己居住或者父母室友房東允許;每個月願意花三四百元管它吃喝拉撒;支付寶芝麻信用分550分以上;貓咪都是純種精品健康貓咪,質保180天,終身售後指導。”

天津市民王先生一直想養寵物,近日在某商業街逛街時被這樣一則廣告吸引,便去店裡諮詢。店家告訴他,可以免費領養,但是需要簽訂相關協議,且每個月要在店裡購買貓糧。王先生心想,反正是要買貓糧的,便同意了,沒想到從此背上了貸款。

“店家宣稱免費領養,結果卻是讓我‘貸款買貓’。”王先生憤憤不平地說。

王先生的經歷並非個例。多名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的愛貓人士吐槽,自己被免費領養的口號吸引,將貓領回家,事後卻發現需要付多期貸款,並且貓咪也不太健康。

記者近日走訪天津市多個人流量較大的商場發現,有不少寵物店在門口張貼“免費領養”的告示,實際上卻要求消費者以分期購買寵物用品等方式領養寵物,消費者簽訂協議後,每月會從支付寶自動扣款,用來購買商家提供的寵物用品。在此過程中,消費者還會面臨寵物用品價格虛高、解約難等問題,甚至出現“寵物已經離世,貸款還要還幾十期”的情況。

設置領養圈套

貸款買來病貓

因爲孩子想要養貓,來自天津的謝先生就在網上搜索相關信息。“自留一隻,其他都0米(元),同城自提,天津地區。”2024年5月12日,謝先生在社交平臺看到一條免費領養貓咪的帖子,添加對方爲好友後,對方發來幾個問題:“您是否已經成年,您有沒有養過貓咪,能否承擔貓咪每月一兩百元左右的生活開銷,是否已經做好養貓咪的準備?”

謝先生都做了肯定答覆後,對方稱隨時可以去店裡看貓。謝先生當天晚上就去了店裡。

對方介紹,可以免費領養,但有一條領養規則必須遵守,就是要買一袋貓糧回家。一袋貓糧可以吃一個月,100多元,拿滿12至15個月就好。此外,品相較好的貓需要額外支付100元至600元。就這樣,支付了398元的貓咪費用,又掃碼支付了當月貓糧232元后,謝先生成功將小貓領回了家。

“當時沒有注意,到家了才發現,我其實是簽了一個‘每月還232元,一共要還15個月3480元’的貸款協議,並且不能取消綁定。這些店家當時都沒有跟我說清楚。買回來的貓糧,小貓根本不吃,搜索後發現屬於劣質貓糧,一袋也就幾十元,根本不值那個價錢。”謝先生說,他算了一下,說是免費領養,但自己買貓的總成本最後是4050元,遠高於這隻貓咪的市場價。而且小貓不吃不喝,看上去病懨懨的,店家也沒有提供健康證明和疫苗接種證明,謝先生很怕小貓健康出了問題,最後“貓走了貸還在”。於是,謝先生以受到店家欺詐爲由要退貓。

“對方表示,要退貓的話之前所有費用不會退還,還要支付500元違約金,才能解綁每月扣款232元的貸款協議。”謝先生說,他找相關部門反映情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表示商家不願意調解,建議走法律程序。爲了避免貓出問題損失更多費用,謝先生只好按店家要求支付了違約金。免費領養貓3天,損失了1130元,最後貓也沒有領養到。

湖南省常德市的劉琪有着類似的經歷。她和朋友去年12月逛商場時,看到一個招牌上寫着“芝麻分不低於500分就能領養一隻小貓”。

“店員表示裡面的貓都是名貴品種,怕領養人沒有經濟能力撫養,同時也怕被棄養,因此要花400多元購買貓糧和寵物用品,來證明你是有能力養好它的。掃碼支付了400多元后,我才發現原來是分24期,每期都要扣款400多元。”劉琪說,店員從沒說過需要分期付款,只說花400多元買些東西就可以帶走小貓,“我想退貓退款,可他們說我簽了合同,7天內不想養要賠2000元違約金,超過15天就不能退回,只能以原價4000多元買下小貓,剩餘的扣款也不能取消。如果貓生病或者死亡也由我負責,扣款依然不能取消”。

記者在第三方投訴平臺以“免費領養”爲關鍵詞進行檢索,相關投訴有近600條,其中不少都是和“打着領養名義圈錢”有關的投訴:有消費者一開始被月付288元、388元這類較爲便宜的價格吸引,對方要求籤電子協議,自己沒有注意內容就直接點了同意。有消費者一開始被月付的錢款可以購買貓糧吸引,但付款後發現貓糧的價錢遠高於市場價,後期還遇到貓咪死亡或者不斷生病仍需購買的情況。

解約遭遇阻礙

維權又遇騙局

記者在受訪者出示的領養合同上,都看到了相似的、嚴格限制收養人的條款,比如“如逾期未支付任意一期款項超過一個月,視爲嚴重且根本違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寵物或解除協議,並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剩餘全部對應月份未付款費用”“若寵物出現意外丟失、意外死亡的情況,本協議仍需履行至到期,出於安慰,乙方可以選擇按照市場價格的50%在甲方處購買一隻寵物繼續飼養,或者自行購買一隻寵物飼養”“乙方繳納違約金,已經支付的費用不再退回,並且一次性支付剩餘月數一半的金額,可解除協議”……

多位受訪者表示,這些合同給想要解約的“背貸人”增添了很多困難。

來自上海市普陀區的東東爲了解約,花了很大一番功夫。

2024年4月26日,東東在商場遇到了寵××舉行的貓咪展覽,旁邊豎着一塊“0元認養”的牌子,並附有客服聯繫方式。東東看上了一隻貓,於是加了客服微信,對方表示需要綁定支付寶芝麻信用分,每個月扣款588元用來支付寵物店指定的貓糧費用,且必須持續扣款兩年,一共14112元。退回貓需要付3500元的違約金,或者花8000元買斷。

“簽了領養協議後,對方給了我一個健康本,上面是貓的疫苗接種記錄,回家後我才注意到很多問題。比如健康本上面沒有蓋印也沒有醫生簽字,400元一袋的貓糧是‘三無’產品,我認爲被騙了,就和朋友一起去店裡維權。”東東介紹。

去店裡之前,東東在支付寶解綁了銀行卡,關閉了花唄,使其無法扣款。到店後,她發現該店的工商登記信息並沒有店家此前承諾的“可以看病”這一營業內容,於是她以店鋪提供虛假的健康證明證件爲由與對方協商,最後才讓老闆妥協,無償解綁了支付寶自動扣款協議。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燕妮介紹,免費領養的分期協議中常見的問題包括:高額違約金、不合理的捆綁消費要求以及寵物死亡後依然繼續履約的條款。這些內容往往缺乏公平性,甚至可能構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禁止的不正當格式條款。

她認爲,從解約的角度來看,這類協議的設計明顯傾向於保護商家利益,消費者一旦簽署便難以脫身。比如,當消費者試圖解約時,商家可能要求支付高額賠償,甚至威脅將信息上傳到信用記錄平臺,給消費者帶來進一步的心理和經濟壓力。若協議中包含免除商家責任或加重消費者責任的不合理條款,依據民法典第497條,這些條款可以被認定爲無效。如果消費者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商家在簽訂合同時未盡告知義務,或隱瞞了寵物的真實健康狀況,則可以申請撤銷或變更合同。

記者注意到,在社交平臺“貓咪領養騙局”的相關分享帖下方,有不少人裝作受害者,稱已經解決分期問題,且不用支付違約金,以此吸引他人私信交流,爲法務公司引流。他們報價不高,一般是400元,但有些受訪者表示,他們花錢請了法務後,要麼沒起作用,要麼法務收了錢後就消失了。

記者聯繫上3位自稱成功解決寵物領養套路問題的受害者,他們都表示,自己“花了點小錢”才成功解約,幫助他們解約的人很靠譜,會籤合同,也有不少成功案例。隨後,就將對方聯繫方式推給記者。

有號稱法律服務公司的工作人員說,如果有3個月不還分期,就會影響徵信,後果十分嚴重,所以一定要抓緊處理。但究竟該如何做,對方一字不提,只說“交錢後所有事交給我們就行,你這邊什麼都不用做,就能收到解約通知”。

對方提供的法律服務合同模板中,有這樣一條內容:甲方對合同內容負有保密義務,乙方接受委託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網絡公共平臺發表關於本次法律服務的任何不良言論,如經發現,乙方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的權利。

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正規的合同不可能這樣寫,而且寫了也約束不了他人正常開展評價,由此可見,這個所謂的“法律服務公司”也不專業,很有可能就是利用消費者不懂法,來誘導甚至欺騙消費者。

“如屬於支付寶分期逾期,則相關逾期記錄會上傳至個人徵信系統。分期問題可自行聯繫支付寶等客服協商延期還款、分期還款等解決方案。市場中這類所謂的法律服務公司均非司法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正規法律從業機構,切勿輕信。”北京瀛和(瀋陽)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國照說。

建立行業協會

規範合同文本

在王燕妮看來,這類免費領養本質上並不是公益贈予,而是商業性質的買賣交易。如果消費者被要求以非市場價格購買寵物用品,或者對寵物的來源、健康狀況缺乏保障,商家的行爲則有失公平。尤其是在消費者未能完全理解條款內容或真實費用構成的情況下,這類合同中的附加義務很可能因違反公平原則而被認定爲無效。

受訪專家指出,免費領養寵物亂象層出不窮,折射出複雜的法律、市場和社會問題。

從法律角度來看,這種現象的核心問題在於商家利用消費者的信任和情感需求,通過虛假宣傳和隱性條款獲取不當利益。商家常以“免費”爲噱頭,吸引消費者簽訂附加高額消費義務的協議,而這些條款往往設計得複雜且不透明,使消費者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陷入不公平交易。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家有義務如實告知交易的重要信息,但許多案例顯示,商家故意隱瞞真實成本或通過複雜條款加重消費者責任,這不僅違反法律,也明顯違背公平原則。

“這種亂象還暴露了市場監管的不足和消費者法律意識的薄弱。寵物經濟近年來發展迅速,市場規模不斷擴大,但相關領域的監管卻明顯滯後。許多消費者在面對商家設計的複雜協議時,往往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也未能意識到潛在的風險,最終導致權益受損。例如,許多免費領養協議實質上是變相的高息貸款,消費者在寵物死亡後仍需繼續支付分期款,這種行爲顯然觸及了法律底線,卻因爲監管缺位而難以追責。”王燕妮說。

如何纔能有效規範寵物領養行爲?

劉國照建議,相關主管部門可倡導建立寵物行業協會,對協會及相關寵物商家進行規範,並出臺行業規範文件,協助規範寵物領養市場。還可制定合同文本,對寵物領養的條款進行公平合理的約定,避免領養人因商家故意誤導而簽訂不公平的合同。

“從消費者角度而言,分期協議中關於違約條款、合同解除條款、寵物用品等費用支付條款均會設置複雜的約定,領養人在簽署時應重點審查,如有意願簽署,則應注意約定好雙方各自的違約條款,避免僅約定領養人單方的違約條款。對於合同解除條款,應注意約定自身有隨時解除協議的權利。對於寵物用品等費用支付條款,應注意約定,如因寵物生病、死亡或領養人自身意願等原因,領養人有權自行選擇商家購買寵物用品、有權自行決定購買寵物用品的次數等,以此從協議角度維護自身合法權利。領養人應索要並留存分期協議蓋章原件,結合與商家的微信聊天記錄、錄音、轉賬憑證等證據,通過市場主管部門、消費者協會、人民法院等方式維護自身權利。”劉國照說。

王燕妮認爲,要想從根本上規範這一領域,構建一個透明、公平、健康的市場環境,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完善立法,加強針對性的法律規範。目前,我國針對寵物領養領域的法律規定還不夠細化,大多數爭議只能藉助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來解決。立法部門應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制定專門的寵物交易和領養法規,對商家的經營行爲、格式合同的合法性以及寵物的健康保障等作出具體規定。例如,明確規定寵物來源的合法性、健康保障標準以及消費者的知情權和撤銷合同的權利,爲消費者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

強化市場監管機制,確保執行到位。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強對寵物經濟市場的日常監管,例如設立行業准入標準,對從事寵物交易和領養業務的商家進行資質審覈;對消費者投訴高發領域進行重點排查,嚴厲打擊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以及藉助複雜合同條款牟利的行爲。此外,建立公開透明的舉報機制,鼓勵消費者和社會公衆監督。

提升消費者法律意識,增強風險防範能力。一些消費者在選擇領養寵物時,常因對條款的不熟悉或情感上的衝動而忽視潛在風險。因此,普法教育尤爲重要。通過普及與寵物領養相關的法律知識,例如如何審查合同條款、哪些條款可能侵犯自身權益,以及如何有效維權等,幫助消費者在交易中避免落入陷阱。同時,建議消費者優先選擇信譽良好的正規領養機構,不輕信“免費”宣傳,簽署協議前務必詳細瞭解商家的資質和協議內容。

“規範寵物領養市場是一項系統工程,離不開法律、監管、消費者與行業的共同努力,希望看到‘領養代替購買’的理念在更加健康和透明的環境下得到真正推廣。”王燕妮說。

記者手記

採訪過程中,一直有這樣一個聲音:想免費領養卻陷入寵物貸款套路的人是活該,因爲他們只想佔便宜。但記者採訪時發現,大多數人是第一次養寵物,富有愛心,不是隻想“白嫖”,而是被商家的“免費領養”宣傳矇騙,並且他們覺得,買寵物糧、寵物用品在哪裡都可以買,每個月小几百元的開支不算太多,因此就輕信了商家,有些甚至不知道簽了扣款協議,等到發現入坑了才追悔莫及。

多位採訪對象提到,他們原本只是想領養一隻貓、一隻狗,給它一個家。在工作人員的勸說下,稀裡糊塗地簽訂了貸款合同。可後來發現,要還的貸款總額遠高於寵物的實際價值,買的東西也並非物有所值,而且即便一些寵物本來就有問題導致很快死亡,貸款依然要還,一旦逾期,影響徵信。這讓他們苦不堪言。

這一現象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也對寵物領養行業的健康發展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愛心人士的善良被利用,真正需要被領養的寵物也可能因爲這些不良行爲而失去被救助的機會。在此背景下,與其去指責那些領養人,不如更多地去揭示那些有問題的商家,讓其受到應有的懲罰,讓更多的人瞭解真相,避免陷入類似的陷阱。也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加強監管,規範寵物領養市場,讓愛心不再被辜負,讓寵物領養迴歸純粹的愛與溫暖。(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