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甲爐碴掩埋案專案報告 民代關切有無爐碴米問題
臺南市議會定期會「學甲區爐碴掩埋案」專案報告,市府農業局長謝耀清(右)強調,目前並未檢出學甲農地產出有毒農作物。(洪榮志攝)
臺南市學甲區爐碴掩埋案鬧得沸沸揚揚,坊間擔心生產出爐碴米。臺南市議會定期會14日進行一整天的「學甲區爐碴掩埋案」專案報告時,環保局長謝世傑、農業局長謝耀清一再強調,直到目前爲止,經土壤及地下水背景值採樣化送驗,8大重金屬都沒有發現超標。但多位議員均質疑環局的採樣地點及檢測方法,要求使用「全量分析法」重驗,並請檢調調查業者名下的6筆土地,確保沒有污染及食安問題。
據查,接受6家鋼鐵廠委託處理爐碴的學甲明祥馨公司,被檢舉違法將3.3萬噸的爐碴再利用的產品粒料放置在農地上,市府環保侷限令180天內清除完成,該公司已於9月4日開始清除,環保局也派員現場監督及抽驗檢測。但因外傳業者利用人頭公司租地非法掩埋大量爐碴,導致當地產出有毒的玉米、稻米等農作物,造成人心惶惶,南市議會除爲此組專案小組調查外,也安排相關單位於14日進行專案報告。
會中,謝世傑、謝耀清均指出,2015年農委會在學甲農地採取4個稻米樣品檢驗,結果鎘、汞、鉛均未檢出,其餘重金屬含量均低於國內外農產品背景值。另外,從2015年事件爆發迄今,該農地也都沒有再耕作過,至今更沒有檢出有毒農產品。
至於今年3月17日檢方指揮前往學甲大灣段等3筆土地開挖採集7組樣本送驗TCLP重金屬都沒有超標;今年7月29日環保局對前述3筆土地,採取土壤樣品進行重金屬全量檢測,也都沒有超標;9月14日隨同議會專案小組會勘時,在2處積水池採2組樣品送驗檢測重金屬、PH值亦無超標;9月18日再對大灣段3筆土地進行土壤及地下水背景值採驗均未超標。
不過,蔡育輝、穎艾達利、林易瑩、陳怡珍、李鎮國、林美燕、蔡淑惠、王家貞、郭鴻儀、方一峰、林燕祝、陳昆和、曾培雅等多位議員,對環保局的說法有所質疑,除認爲污染時間長達多年,卻僅在深表土採樣並不妥當,應該繼續於原生土壤下挖檢測,並進行全量分析才能服衆外,環保局也有義務檢視案場周遭所有農田,並向社會大衆保證學甲區的農作物安全無虞。
另外,多位議員也強調,明祥馨公司違法堆置3.3萬噸的爐碴粒料在農地,如此巨大的數量造成嚴重環境威脅,環保局竟然僅裁罰7萬2000元,與一般裁罰民間小公司的金額不成比例,社會輿論無法接受,要求環保局深刻檢討。
最後,建設委員會彙整議員意見後,主席李文俊作出結論如下:
一、請市府於農地違法使用方面,處理原則必須一致,並應符合比例原則,並對爐碴一案儘速完成後續相關處置。
二、請市府確實針對爐碴問題積極處理,加強檢測與管制,並公知大衆爐碴種類及其用途。
三、請市府針對此案擴大學甲區農地調查,實際瞭解農地使用狀況,以維護農民與農作產物權益,恢復當地農民與農作產物名聲。
四、請市府針對業者歷年收受爐碴的總數量、再利用情形及流向查明追蹤處理。
五、請市府就爐碴掩埋案地再多作採樣檢測、比對,指定具第三公信力檢測單位,會同議會現場採樣以更嚴謹態度確認土壤及地下水是否有污染情形,並將檢測結果公佈於網頁。
六、請市政府持續要求明祥馨公司加速清理大灣段農地爐碴粒料於109年底前完成,並應追蹤業者清理之爐碴後續銷售進度及流向。
七、請環保局針對大灣段案地旁另有地號1737、1749、1751、1752、1753、1755等6塊農地,進行查證是否使用爐碴粒料及相關檢測,確保農地無污染疑慮。
八、針對學甲工業區使用爐碴粒料情形,請環保局積極處理採用透地雷達或其他偵測儀器調查使用範圍,並會同經濟部工業局確認是否符合再利用規定;若涉及違法填埋,則依法要求清理義務人移除,並配合司法檢調單位辦理。
九、請地政局提供明祥馨負責人郭再欽現有名下土地資料,由環保局進行查證是否亦有違法使用爐碴粒料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