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不是超前教學

近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明確提出,要規範學前教育實施,促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據統計,2023年,我國普惠性幼兒園的覆蓋率達到90.8%,然而普及並不等同於優質。長期以來,一些幼兒園在保教方面存在教學評估體系不科學、課程設置“小學化”等問題,影響了幼兒健康成長。因此,提高入園率的同時,如何確保孩子享受到高質量的學前教育,成爲學前教育領域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

重視過程,強化質量評估體系。隨着各地辦園條件不斷改善,評價一所幼兒園好不好,已不僅僅停留在教室數量、設備齊全度是否豐富。對幼兒的成長來說,師幼互動的保教過程更爲重要。此前出臺的《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指南》已將教育過程作爲評估的重要方面,特別是對師幼互動提出了具體要求,更好引導幼兒園聚焦保教過程,加強自我評估,不斷提高幼兒園保教質量。此次通過的學前教育法更是在保育教育質量評估方面,專門規定了有關主體的法律責任,強化制度剛性,樹立科學評價導向,引導辦好每一所幼兒園。

尊重規律,防範學前教育“搶跑”。學前教育的目的是培養孩子良好的品德和行爲習慣,激發孩子求知慾。因此,學前教育更要充分考量兒童的學習能力,尊重規律因勢利導。一些幼兒園爲追求短期的教學效果,過早引入“進階”內容,不僅會剝奪孩子的童年快樂,更會挫傷其學習興趣。要嚴格規範保教行爲,研究制定課程教學資源審定管理辦法,嚴格規範監管在幼兒園推行使用的課程教學資源,堅決糾正幼兒園“小學化”等不規範的辦園行爲。 (作者:李思雨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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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