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買菸 3成店家不查
國民黨立委黃健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菸害防制法新制去年將禁菸年齡提高至未滿廿歲,多數高中生已不可購買菸品。然而,衛福部派人喬裝學生購買菸品,店家「未查驗」證件比率僅從前年的百分之卅二降至百分之廿九。藍營立委批評現行作爲治標不治本,將提修法,業者只要違規再犯,主責單位應命其不得販賣煙品三至六個月。不過,綠營立委認爲查覈纔是困難之處。
國民黨立委黃健豪提出菸害防制法第卅七條修正草案,規定營業場所如果一年內重複違規,販煙給未成年,除原處罰外,主管機關並應命店家三至六個月內不得販賣、供應或陳列煙品、指定煙品必要之組合元件;禁止販售期間如再有違反者,則處十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罰鍰。目前已有十七名國民黨立委連署,希望在本會期推動修法。
黃健豪表示,第一線販賣人員應有所責,否則大家都能買到煙品,菸害防制法的修法等同沒有意義。他認爲全國四大超商、連鎖超市、檳榔攤等店家應該盡到社會責任,不過從數據看起來,顯然大家皆僅將法律當作參考用。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認爲,販賣煙品的地點百百種,除了四大超商,還有雜貨店、電商等,店員可能因爲交接疏忽、不想惹麻煩等原因繼續販賣,最後變成「有抓到就倒楣,沒抓到就繼續賣」,效果不見得好;即便真的對店家開罰、要求不得販賣,要如何查覈?要動用多少人力查覈?是最大難處。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表示,雖然未檢查證件的比例從百分卅二降至廿九,但這數字沒有意義,因爲仍有極大漏洞,政府應該加強稽查及輔導,針對再次違規的業者依法處辦,才能達到殺雞儆猴的效果,絕對不能縱容煙品危害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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