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在校外當交通導護 教育部:將要求縣市政府督導學校落實規定
教育部將要求縣市政府督導學校落實學生當交通導護的規定。(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今年8月發函各校強調「不應讓學生在校外當交通導護」,但許多學校仍安排學生輪值站路口,可能造成他們安全的疑慮。教育部今天表示,會再透過各式會議、道安統合視導、及相關訪視機制,持續要求各縣市政府督導所屬學校落實該項工作。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調查發現,北一女、景美女中及許多國中,仍安排學生輪值站路口,已違反規定。教育部說,今年3月7日及8月15日已分別函請各縣市政府及學校,應檢視學生交通服務隊於協助交通導護工作其執勤地點之安全性,爲維護學生安全。
教育部說,今年度起,配合行政院「道路交通安全精進作爲」,教育部與相關部會,就「校園周邊危險路口改善」、「校園周邊通學人行步道需求」、「警察義交協助學校交通導護需求」及「公車進校園」等項目,全面盤整了解,並持續改善精進。
爲協助學校解決導護人力等問題,教育部7月5日函發「導護志工運作方式參考範本」供各地方政府及學校參用;另調查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周邊危險路口需警察、義交協助指揮需求,並請內政部警政署協處,今年度迄今計1602校(1816處)獲得改善。
教育部說,後續將於開學前定期瞭解學校需求,並請內政部警政署及相關單位協處,共同維護學生通學安全。學校交通安全之精進,仍將持續透過部會合作方式進行,逐步改善學校周邊交通環境,共同維護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