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走斑馬線遭開單 沒按鈕還是闖紅燈?

有民衆表示孩子走斑馬線也遭警方開單,警方調閱監視器釐清原因。(翻攝照片/張志康新北報導)

爲了擺脫「行人地獄」惡名,從中央到地方都積極查察車輛停讓行人。不過,28日上午有民衆在臉書地方社團發文,表示自己的孩子過馬路時,因爲沒按「按鈕」,就遭警方開出罰單。警方表示,該處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燈,當事民衆穿越馬路時已轉變爲紅燈,纔開出罰單。

民衆在臉書地方社團表示,自家未滿15歲的孩子日前步行穿越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三段及民權路口,卻遭警方攔下開出罰單。她說:「原來走在『斑馬線』上也是會『被』開紅單的。」

民衆表示,有按鈕的紅綠燈柱子,要走過務必「按鈕」,等待綠燈再走。她以自家未滿15歲的孩子親身經驗,協助警察宣導,請大家一定要記得。

新北市警察局瑞芳分局表示,該處設有行人專用號誌燈,平時號誌顯示閃黃燈及閃紅燈,要求來往的車輛在行經路口時,看到閃黃燈應該要「注意」、看到閃紅燈應「停車再開」。當行人要通過該路口時,按下號誌上的按鈕,則號誌燈會從閃紅/黃燈轉變爲紅綠燈,行人再依號誌通行。

警方在調閱附近監視器後指出,當時該處的號誌已經轉爲紅綠燈,民衆沒有注意到號誌是紅燈,因逕行穿越,纔會遭到員警開出罰單。

雖然擺脫「行人地獄」很重要,但除了車輛應在路口停讓行人外,民衆不管是開車、騎車,或是走路,都應該遵守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