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募款如何運用 宜蘭南澳鄉公所:無權干涉

宜蘭南澳鄉代會發函公所,建議以後轄內小學出國比賽,都應檢附外界贊助明細,以免有中飽私囊之虞;公所迴應,尊重鄉代會想法,但無法要求學校公佈私人贊助明細。本報資料照

宜蘭縣南澳鄉代表會日前發函公所,主張日後辦理轄內國小出國補助案時,應要求檢附外界捐款明細表,以免學校出國比賽形同「玩樂」,打着爲學生圓夢爲由向外界募款,卻有中飽私囊之虞。公所表示,公家補助金額是固定的,民間捐款如何運用,公所無權干涉。

鄉代會7月30日發函公所,稱國小是基礎教育第一階段,學校應精進課業,而非着重運動賽事;鄉代會要求學校向外界募款明細應公開,避免有學校利用「學生圓夢」募款,卻被有心人士挪用。

鄉代會主席李元亮說,部分學校每年會安排學生出國比賽,除向大企業募款,也跟縣府、公所乃至體育署等單位申請補助,公家補助能看到明細,私人捐款不透明,恐衍生一些問題。

南澳鄉長李勝雄表示,公所對學校補助款是統一的,不論是體育、音樂或其他交流,出國補助20萬元,每4年最多補助1次,其他行程是10萬元,每年編列總補助預算約100萬元。李也說,尊重鄉代會想法,公所無法要求學校公佈私人贊助明細。學校要多元發展,行行出狀元,對學生能出國樂觀其成。教育處體育保健科指出,學校提出補助計劃,只需要敘明公家與自籌分攤比率,無須檢附私人贊助明細,過去也沒有先例;公家單位不可能全額補助,學校若無法負擔就要自力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