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直言 大法官應中立 勿釀反民主困境

「憲法法庭裁判後,國會職權的困境與未來」座談會,由前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中)主持,立委翁曉玲(左二)、雲科大科法所教授楊智傑(左)、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李念祖(右二)、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右)等人與會。(趙雙傑攝)

國會改革釋憲案6日將進行憲法法庭言詞辯論,法界學者2日合辦座談會向大法官喊話,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李念祖直言,憲法法庭面對2個憲政機關遇到衝突時,應該保持中立,立法院是最高民意機構,憲法法庭卻認爲三讀法案違憲,這是「反民主的困境」。

前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也呼籲,大法官要有清楚認知,不要擴大自己的角色。

蘇永欽指出,有人批評「國會改革法案」是「國會擴權」,但他要鄭重提醒,憲法本文特別凸顯「立法院」扮演的角色,精神就是「主權在民」的具體實踐。

李念祖強調,行政院不是民選機關,而立法院是由民選的國會議員組成,憲法法庭若說立法權違憲,會是一個反民主的困境,建議憲法法庭應採極簡主義,保持中立。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則痛批,立法委員代表人民在國會行使監督權及立法權,如果行政權不願受到立法權監督,那就是專制獨裁的國家體系,人民權利將不斷被矮化。

針對言詞辯論庭攻防,世新大學公法中心主任陳淑芳指出,行政院要對立法院負政治責任,根據憲法62條,「立法院爲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立法院作爲人民代表,本來就該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國會調查權是健全國會的最後一塊拼圖。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廖元豪則說,國會調查權遭渲染成擴權,是因爲概念已經被搞混,國會調查、聽證沒有明確法律效果,不像刑事調查會有執法或審判問題。另外,如果國會不能找人民來聽證,未來要如何找已經卸任,迴歸平民身分的官員來釐清當政時的爭議事件?

在國情報告部分,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蘇子喬認爲,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總統國情報告是義務,而美國、法國總統發表國情諮文是權力,因此不適合引用美、法經驗。

蘇子喬進一步指出,質詢行政院長和總統國情報告兩者並行,反而能釐清總統和行政院長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