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了!去年赴陸受資助 立委候選人馬治薇聲押獲準
桃園市第一選區立委候選人馬治薇,去年上半年度曾與民衆黨桃園市黨部黃姓主委及前夫等一行8人前往中國廈門、北京等地,遭檢舉期間疑似接受中共資助並以無黨籍名義獨立參選,涉犯反滲透法,昨天遭桃園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搜索,通知馬及黃姓前夫2名被告、6名證人到案說明,檢方今晨復訊後將馬女聲押,桃園地院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法院裁定理由書說明,經本院訊問被告馬治薇後,依全案卷證,認被告馬女有受真實姓名不詳的大陸地區人民資助她參選立委,及傳送我國調查情治人員資料、選舉相關訊息提供資助她參選的不詳大陸地區人民,因認被告馬女涉犯反滲透法第4條罪嫌重大,且被告獲得選舉資金的管道仍待追查,客觀上有勾串共犯及湮滅證據而影響偵查之可能,故認非予羈押難以進行偵查,而有羈押必要,依法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桃園市第一選區立法委員候選人馬治薇疑似接受中資獨立參選,昨遭桃園地檢署依反滲透法搜索,並向桃園地方法院聲押獲准。圖爲馬女在選委會抽號次時的留影。圖/桃園市選委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