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違法濫倒、偷埋營建廢棄物 高市環保局:今年已查獲3起
高市環保局今年起擴大攔檢主要幹道大貨車及半拖車,嚴查違法濫倒、偷埋營建廢棄物。圖/環保局提供
本報陽光行動「國在山河廢」引發迴響,去年國土署透過衛星監測掌控地貌改變,變異點查獲違規件數,以臺南2759件、違規1294件居冠,其次,屏東變異2019件有違規1131件,高雄1419件中有843件名列第三。高市環保局表示,高市2023到2024年總計查獲64件非法棄置場,移送偵辦;今年起擴大攔檢主要幹道大貨車及半拖車,嚴查違法濫倒、偷埋營建廢棄物。
環保局指出,近年來中南部地區溪畔、濱海魚塭及山區等人煙稀少土地,已成爲偷倒集團目標,對此市府規畫跨域執法行動,展現打擊環境犯罪的決心,分於今年1月7日及10日進行主要道路重點攔檢,針對傾卸框式大貨車及半拖車等高風險運輸工具進行抽查。
環保局表示,這次攔檢行動計有3輛車次,因未持有載明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各依「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規定告發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強調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違法清運或傾倒廢棄物者,將面臨最重5年有期徒刑,並可處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同時追償不法利得,倘回填棄置於農地等環境敏感地區,更可能面臨嚴重刑責及最高140倍鉅額罰款。
環保局提醒,營建工地廢棄物或土石方清運應依核備聯單進行合法處理,並確保運至合法處理或收容場所,避免污染環境及危害公共安全,一旦查獲違法行爲,將予以重懲並扣留違規車輛,對涉及不法行爲人嚴加追究。
環保局呼籲,營建廢棄物產源及清除業者務必循合法管道處理廢棄物與土石方,違法行爲不僅得不償失,更可能面臨嚴重刑責及鉅額罰款。
高市環保局今年起擴大攔檢主要幹道大貨車及半拖車,嚴查違法濫倒、偷埋營建廢棄物。圖/環保局提供
高市環保局今年起擴大攔檢主要幹道大貨車及半拖車,嚴查違法濫倒、偷埋營建廢棄物。圖/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