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院緊扣三個重點做實脫薄工作

本報訊(記者 籲青 通訊員 馬卓爾 繆偉奮)近日,記者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瞭解到,截至去年底,3家全國相對薄弱基層法院、3家全省相對薄弱基層法院已實質解決薄弱問題50個,結案率、上訴率、申訴申請再審率等指標高於全省平均水平。

堅持以“規”爲綱,廣東高院按照“省高院主導、中級法院主抓、基層法院主責”原則,提出領導掛點聯繫、條線幫扶指導、開展結對共建等“十項聯動幫扶舉措”。廣東高院以問題爲導向,明確領導班子缺配等84個具體薄弱問題,建立了包括薄弱事項、脫薄措施、幫扶措施等11項內容在內的“一院一檔”制度,推動6家先進法院與薄弱基層法院結對共建,助力脫薄工作持續加速。

堅持以“人”爲本,廣東高院先後對6家薄弱法院全部重新選優配強領導班子,對“躺平式幹部”堅決予以調整,發揮協管職能作用。優先安排薄弱基層法院院長參加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舉辦的培訓,優先考慮薄弱基層法院幹警培訓意願,組織黨建、業務、綜合能力培訓,全年培訓達970餘人次,培樹先進典型2人,隊伍精氣神整體明顯改觀。

堅持以“案”爲基,廣東法院充分發揮高院、中院各審判業務部門的縱向統籌作用,強化對審判質效管理關鍵性指標的動態監測,靶向化解決薄弱基層法院“案件瘦身、實質解紛、案件堵塞”等難題。指導創建“和和來”等多項特色品牌,助力薄弱法院由“薄”變“厚”。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