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戴道晉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提起公訴

湖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戴道晉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廣東省珠海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珠海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戴道晉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戴道晉,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戴道晉利用擔任湖南省郴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湖南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秘書長、副省長,湖南省政協黨組成員、副書記、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戴道晉離職後利用原擔任湖南省副省長,湖南省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等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