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汕頭市原市長鄭劍戈等人被決定逮捕

新京報訊 據最高檢官微消息,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鄭劍戈、黃顯陽、劉軍、王小林決定逮捕。

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鄭劍戈決定逮捕

廣東省汕頭市委原副書記、市政府原市長鄭劍戈(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廣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江門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江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鄭劍戈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廣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黃顯陽決定逮捕

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經濟委員會原主任黃顯陽(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欽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欽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黃顯陽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劉軍決定逮捕

湖南省隆回縣委原書記、二級巡視員劉軍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劉軍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貴州檢察機關依法對王小林決定逮捕

原貴陽醫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原貴陽醫學院附屬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王小林(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六盤水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六盤水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小林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編輯 李憶林子 實習生 楊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