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證監局對廣州浪奇及公司高管等出具警示函

(原標題:證監會:對廣州浪奇、趙璧秋、鍾煉軍譚曉鵬、李豔媚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證監會發布關於對廣州市浪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趙璧秋、鍾煉軍、譚曉鵬、李豔媚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廣州浪奇在2020年3月、8月、9月出現部分商業承兌匯票應付保理款逾期的情形,截至9月24日,債務逾期合計10筆,金額3.95億元。但廣州浪奇直至9月25日纔對上述債務逾期情況作出披露,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十條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