閹割立法權 超級大總統制來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8日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就「『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國會行使職權之困境與未來」進行專題報告。(黃世麒攝)
憲法法庭宣判結果出爐,不出意料倒向執政黨,對憲政體制的破壞力十足,連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都直言,「過大限縮立法權」,形同行政權怪物的憲政體制就此誕生,總統的權力更難遭到制衡,成爲超級大總統制。
民國35年的制憲是由政治協商而出的產物,內閣制與總統制混淆不清,民國80年代以後,歷經7次修憲,朝向雙首長制,而此次憲法法庭判決過後,卻變成超級大總統制,總統有權無責。
這次憲法判決,大法官將重心擺在五權分立的「平衡」,卻忘了「制衡」,判決中,多次強調五權之間不能互相凌駕,因此對於立法權增加的制衡手段,一律視爲違憲。
從大法官的不同意見書可以看出問題,大法官朱富美強調,「如何保持權力分立原則之靈活性,關鍵應在制衡,避免將政府機關及其功能劃分爲密不透風的隔間」,然而最終的判決結果卻是統統拔除立法院灰色空間的監督手段,極小化行政權所承受的壓力。
立法、行政兩院確實沒有高低階之分,但大法官不要忘了,行政權對立法權負責,正是象徵政府對民意負責,這纔是五權分立的核心理念;民意機關監督行政機關,不是民主國家的天經地義嗎?怎麼會覺得民意凌駕政府是一種錯誤?不然人民又何必投票選出立委?
此次釋憲結果讓官員說謊不用負責,被立委要求報告可以缺席,甚至不提供資料也不會怎樣,而大法官竟認爲這僅是「政治責任」,這是大法官想給臺灣老百姓看的法治價值嗎?
行政權少去立法權的監督,等於完全附庸於總統,讓總統更加擴權;總統國情報告愛來就來,不想被問就不能問,即便是賴清德這樣少數當選的總統,獨攬行政、司法、監察、考試權,被拔光虎牙的立法院也拿他沒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