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恆遭重判!「昔日對手」陳柏惟開酸:我參政都沒有7年那麼久
記者邱晟軒/綜合報導
國民黨籍立委顏寬恆涉及詐領助理費、房屋假買賣、竊占國土等案,臺中地院今(26)日依貪污罪判7年10月、僞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竊占國土無罪,全案可上訴。對此,前立委陳柏惟火速開酸,「7/10是個好數字,我參政都沒有七年那麼久」。
針對顏寬恆貪污僞造文書,一審判刑合計8年4月。陳柏惟稍早在社羣平臺 Threads 發文表示,「7/10是個好數字,我參政都沒有7年那麼久」。
▲顏寬恆一審判決出爐,陳柏惟狠酸:我參政都沒那麼久。(圖/記者屠惠剛攝)
陳柏惟進一步指出,他接到前助理的訊息,內容提到「人家有貪污難怪打不贏」。陳柏惟霸氣迴應,「我只是被罷免,我跟他單挑沒輸過」。
陳柏惟更坦言,收到「恭喜」的訊息時,他心情複雜,感到悲傷,「我既沒有叫他出來選,也沒有叫他貪污,他被判刑我沒有任何的成就感,也不是我成就的,但悲的是失去的已經不再回來」。
陳柏惟強調,中二選區民衆在每次選舉中的疲勞奔波,讓每次選舉都像翻了一頁,結果只是翻過去又翻回來,沒有人是贏家。
臺北地檢署2023年8月14日起訴高虹安、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王鬱文5人,高虹安與王鬱文不認罪,其他3人認罪,最終判決結果26日出爐,高虹安被依犯貪污詐領公有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高虹安將即刻停職,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
▼陳柏惟2020年拜票巧遇顏寬恆,兩人相擁2秒。(圖/翻攝自Facebook/3Q陳柏惟、顏寬恆)